公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公安縣委、公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公安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公發〔2010〕7號)精神,設立公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構級別相當正科級,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增加建立扶貧開發項目庫的職責。
(二)增加組織開展對農村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技能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雨露計畫”的職責。
(四)增加組織對片區扶貧綜合開發試點工作的規劃擬訂、指導協調和檢查督辦職責。
(五)加強統籌協調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村扶貧條例》和《湖北省扶持老區建設條例》;組織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協調和推動解決扶貧開發及老區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項目的考察、論證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考察、論證、篩選、申報扶貧信貸開發項目、外資扶貧項目及其他扶貧項目;負責對扶貧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落實,並組織年度績效考評;建立扶貧開發項目庫。
(四)負責全縣黨政領導幹部扶貧工作責任制考核;組織整村推進、產業扶貧、“雨露計畫”、扶貧搬遷、老區建設等重點工作和片區扶貧綜合開發試點工作的實施與檢查驗收。
(五)組織動員全社會開展扶貧濟困活動;組織協調本縣定點扶貧工作;聯繫和協調縣老區建設促進會、縣扶貧基金會、縣扶貧開發協會等社會團體參加扶貧濟困活動。
(六)擬訂全縣老區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規劃,組織實施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技能、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的“雨露計畫”;參與實施貧困地區人才扶貧計畫。
(七)負責貧困狀況監測和扶貧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對貧困人口建檔立卡;負責扶貧開發政策與農村低保等制度的銜接工作。
(八)承擔縣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縣扶持革命老區建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內外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宣傳、信訪接待、行政管理等工作;負責扶貧系統信息化建設及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黨群、計畫生育、財務、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編髮簡報和報送重要信息。
(二)開發指導科。
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建立項目庫;負責財政扶貧項目、信貸扶貧項目的立項、審批和跟蹤檢查;指導整村推進、產業扶貧、扶貧搬遷等重點工作的實施,並組織檢查驗收;指導片區扶貧綜合開發等試點工作的實施,並組織檢查驗收;負責老區貧困地區貧困戶建檔立卡、貧困監測、抽樣調查和統計分析工作;聯繫和協調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駐村幫扶和領導聯繫點工作;承辦全縣黨政領導幹部扶貧工作責任制考核;負責機關相關檔案、領導講話和材料的起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
(三)老區建設科。
擬訂全縣老區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建立項目庫;負責老區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和跟蹤檢查;擬訂地方性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對財政扶貧資金、老區建設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並組織年度績效考評;負責扶貧政策與農村低保等制度的銜接工作;負責“雨露計畫”實施工作;參與“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幹部”等人才扶貧計畫工作;負責與縣老區建設促進會的聯繫工作。

人員編制

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長3名(其中1名科長由副主任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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