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公安縣委、公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公安縣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公發〔2010〕7號)精神,設立公安縣水產局,其機構級別相當正科級,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漁業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全縣漁業資源保護、開發利用,全縣水域範圍內水生野生動植物和珍稀水生動物保護、繁殖、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全縣水產品檢疫、苗種生產和引進、漁船漁港的監督管理、漁業行政執法工作;保護漁業生態環境,指導全縣漁業環境監測工作。
(三)引導全縣漁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漁業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漁業產業化經營;組織制定全縣水產品市場建設計畫,對水產品市場實施行業指導和管理;收集並發布水產品市場信息,指導水產品流通。
(四)組織實施科技興漁戰略。負責全縣漁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和實施;指導全縣漁業科研、技術推廣體系及其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以及外資外援項目的引進和管理。
(五)監督漁業技術標準的實施和規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漁藥、魚飼料的質量檢測、管理;對漁船設計、修造實施行業管理。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產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製作、綜合性材料起草、宣傳報導工作;承擔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及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維穩以及其他行政事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和管理,工資、保險福利、職稱評聘、技術等級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報表統計;按許可權管理人事檔案;負責群團、離退休老幹部工作;承辦退職退休手續;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政策法規學習、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負責漁業項目的申報和對外合作項目的引進並監督項目實施,負責本部門招商引資工作;編制機關經費預決算,籌集、管理機關各項資金;指導漁業行業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對直屬單位經濟指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審計;監督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四)產業發展科。
負責研究擬訂全縣漁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引導漁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推進漁業產業化經營;根據全縣水域統一規劃,提出資源增殖、合理利用意見,對漁業生產、加工流通及科技、信息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建議;制定漁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進步措施,組織漁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業務培訓、科技攻關、種質資源保護;指導水產原良種體系建設;負責水產生產統計,搞好經濟形勢分析,監督執行漁業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水產品檢疫,指導漁病防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漁藥、魚飼料的質量檢測、管理;指導水產品冷藏加工、魚飼料生產加工;擬定全縣水產市場建設計畫,指導和管理水產品批發市場,收集和發布水產品市場信息,指導水產品流通;參與扶貧開發及新農村建設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縣漁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漁業執法人員培訓,對漁業行政執法行為實施監督;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漁業資源、水生珍稀瀕危動物、水生野生動植物及經濟魚類幼體的保護、增殖、繁殖、開發、利用;負責對集貿市場外經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協同工商部門對集貿市場內經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監測,查處漁業水域污染案件和重大漁業違法案件;協調處理漁業糾紛;管理跨界水域;對漁政、漁港監督、漁船檢查、漁業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等實施監督管理;協助紀檢、監察部門做好有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