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賠償

公安刑事賠償

公安刑事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為輔的方式。公安刑事賠償的主體是國家,即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而賠償的義務主體則是具體試試侵權行為的公安機關。實現公安賠償制度,對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督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社會穩定,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公安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和公安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偵查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的賠償.
它是國家賠償的一部分.
公安機關受理刑事賠償範圍
(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 2)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 3)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 4)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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