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 掌握控制危害國內安全和影響我市社會穩定的情報和動態,分析研究治安形勢和刑事犯罪特點,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3、 組織指導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以及重大經濟犯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案件;組織指揮跨縣 (市、區)重特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4、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和社會醜惡現象;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組織指揮處置重大騷亂、重大群體性鬧事、非法遊行;非法聚集等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法活動和重大治安事故,偵破重大治安案件;
5、 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做好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負責全市消防工作,組織指揮重特大火災的撲救和其他嚴重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7、 負責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治安巡邏,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8、 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 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10、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 負責勞動教養和犯罪少年收容教養的審批工作;承辦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交辦的事項;
12、 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領導人和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3、組織開展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為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保障和行動支援
14、 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15、 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警衛部隊;對全市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6、 制定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 協助做好各縣 (市;區)公安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工作;
17、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千部的監督和對重大事項的督察;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8、 領導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機構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工作
1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直各單位職責
指揮中心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替查督辦;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外事、提案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協調處理緊急警務,根據授權組織指揮對重大騷亂、重大治要事故及其他有關治安方面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系統110報警服務工作。
政治部:負責全市公安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及隊伍建設。內設3個科。1、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辦協助管理各縣 (市、區)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事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新警錄用的審查呈報及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消防、警衛部隊營以下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消防、警衛部隊隊伍建設工作。
2.組織宣傳科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思想、組織、紀律和作風建設;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和培訓工作;指導市公安幹部中等專業學校的工作;承辦警體文化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社會宣傳及新聞發布工作,宣傳報導全市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項;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文化建設。
3.離退休幹部科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治安警察支隊:負責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查處重大治安案件;指導全市防暴隊建設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管理、指導、監督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工作;指導鐵路護路聯防、全市安全技術防範和保全服務公司的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戶籍管理的規定和辦法;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公民身份號碼、公民出生證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居民身份證製作和人口統計工作;指導證件管理工作。
監所管理處: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場所的建設和被羈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研究擬定監管工作的規章制度井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掌握羈押情況,檢查、指導收押場所安全防範工作。
出入境管理處:負責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大陸定居的手續審核呈報工作;查處非法移民活動;審核呈報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出入境、過境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手續;按照管理許可權處理外國人違規、違法等活動。
法制處: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法制工作;審核、擬定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和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應訴案件、國家賠償案件和刑事賠償複議案件;指導和負責勞動教養、犯罪少年收容教養的審批工作;組織開展警察法學研究和普法教育活動。
信息通信處: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機關信息通信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有線、無線、圖像等通信業務工作;提供應急通信保障;承擔局機關通信工作。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在計算機網路中製作、複製、查閱、傳播有害信息和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計畫財務處:負責全市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裝備標準的審查工作;負責申報、分配、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撥款以及局機關的財務工作;監督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後勤裝備處:制定全市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裝備標準;負責全市公安裝備、器材、被裝的管理與發放;負責局機關基建、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指導各縣 (市,區)貫徹執行消防行政法規、消防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消防科學技術研究並對消防產品質量實施技術監督;領導全市消防部隊的業務建設和教育訓練。
警衛處:指導全市警衛工作;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領導人和市領導人以及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紀檢監察室: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公安機關行風評議,開展對公安隊伍中突出的專項治理,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
警務督察處: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依法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執行公務、遵紀守法情況進行監督。
審計處: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審計工作,依法審計內部單位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
刑事偵察支隊: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工作;組織或直接辦理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和重要案犯緝捕工作為全市刑事偵察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和情報資料;組織指導禁毒和打擊走私工作。
經濟犯罪偵察支隊: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全市經濟犯罪案件偵破工作;擔負重大經濟案件、跨地區和疑難複雜經濟案件偵破工作;負責經濟案件的預審和移送起訴,指導和管理全市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工作。
市看守所:負責對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的人犯的看管工作;依據國家法律對被輯押的人犯實行武裝婪戎看守;配合預審、起訴和審理工作對人犯進行管理教育。
交巡支隊:負責對全市城鄉道路範圍內的交通安全管理、治安巡邏;負責對廣大人民民眾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負責查處交通事故,糾正交通違章行為,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受公民報警,以及 110、122接處警;負責全市機動車和駕駛員的有關管理業務;負責維護社會治安、打擊交通肇事犯罪和重要警衛任務及重大節日、大型集會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
治安拘留所:依照治安拘留通知書及治安拘留裁決書等法定程式,承辦被拘留人員的接收、關押工作;組織被拘留人員在所的學習教育;對被拘留人員進行出所教育;對被解除的拘留人員進行回訪,鞏固教育成果。
信息中心:負責公安信息通信網路和設備資源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為各類業務套用提供優質高效、安全可靠的網路傳輸及系統運行平台;負責本級公安機關各類計算機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數據備份;負責全國公安信息資源庫和本級其他套用資料庫的整合及綜合開發利用與信息服務;負責承擔公安機關部分套用系統和辦公套用軟體的研究開發及推廣服務;負責公安信息通信網身份認證和授權訪問控制系統的運行管理以及網路與信息安全運行的檢測工作。
公共運輸治安支隊:負責火車站廣場、汽車站等轄區的交通治安管理,維護管轄範圍的治安秩序;查處在火車站廣場、汽車站和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及停車站、點等處發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負責對計程車、公共汽車的治安管理,對駕駛員進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預防和減少案件的發生;負責城區主要出入口查報站的工作,查堵流竄犯罪,查控毒品、槍枝及爆炸危險物品;負責跟車上線,打擊車匪路霸;執行其他緊急任務。
科技處: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安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評審鑑定等工作;負責公安科技成果進步獎的評審推薦工作;負責推廣警用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方法;負責全市公安科技'宣傳工作,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組織公安科技交流活動,普及公安科技知識;負責組織實施公安部社會公共安全產品技術標準和全市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鑑定工作;負責公安科技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公安科技人員知識更新和專業培訓等工作。
特警支隊:承擔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治安巡邏和黨政機關要害部位保衛等工作任務。
城建支隊:維護有關城市建設的治安秩序,查處城市建設領域的治安、刑事案件。
下屬單位
市中分局、薛城分局、嶧城分局、台兒莊分局、山亭分局、高新區分局、棗西分局、滕州公安局。
聯繫地址
棗莊市新城區光明大道30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