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法律經濟學為視角,公司表決權規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等,藉助法律經濟學分析方法以解公司法上的研究困局,並以此來解決公司運作過程當中的現實問題。
作者簡介
羅培新,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後,以商法尤其是公司法與證券法為研究領域,曾供職于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羅培新教授2001年赴英國牛津大學學習交流,2007年任美國舊金山大學訪問教授,2007年9月組織並主持了華東政法大學師生與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交流會。羅培新教授出版了《公司法的契約解釋》、《公司法的經濟結構》、《WTO中的爭端解決:實踐與程式》、《轉型政治和經濟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制度變革的路徑》、《股利政策與公司治理》等多部專著和譯著;在《北京大學學報》、《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刊物發表中英文論文200餘篇,其中
目錄
第一章 法律經濟學的學理路徑及其進路下的公司法
第一節 法律經濟學:歷史、框架與方法
第二節 法律經濟學進路下的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法學研究與法律經濟學分析路徑之契合
第一節 法律經濟學與公司法價值觀之契合
第二節 法律經濟學與公司法基本假設之契合
第三節 法律經濟學與公司法研究方法之契合
第四節 法律經濟學視野下公司法正當性之分析
第五節 公司法的法律經濟學分析的具體制度概說
第三章 公司法強制性與任意性邊界之厘定:一個法律經濟學的分析框架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公司章程“選掉”公司法規則:國外的歷史圖景及我國新《公司法》的回應
第三節 標準契約機制和契約漏洞補充機制:公司法合理性的法律經濟學解說框架
第四節 公司法強制性與任意性邊界之厘定:一個法律經濟學的分析框架
第五節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