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30年

公元前130年

公元前130年,時為中國西漢漢武帝統治時期。即元光五年。因當時中國曆法以每年十月做為一年之首,所以元光五年也包括前129年的一部分時間。

大事記載

1.漢武帝公元前130年派遣唐蒙通夜郎,司馬相如渝撫西夷。

2.武帝就徵發巴、蜀二郡(約相當今四川東、中部)的士兵從僰道(今四川宜賓市西南安邊場)向牂〔zāng贓〕柯江(今北盤江和紅水河)築路,並新設了一個犍為郡,治所就設在僰道。在這種情況下,“西夷”的邛(今四川西昌市一帶)、笮(今四川鹽源縣一帶)的君長請求歸屬,漢朝在那一帶新設了十幾個縣。但由於築路工程非常艱巨,加上漢朝正忙於對付匈奴,一度曾取消了部分新設的縣。

3.《華陽國志·蜀志》記:“犍為郡,孝武建元六年置,時治鄨(今貴州遵義),其後縣十二,戶十萬。鄨,故犍為地也。”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犍為郡移治南廣縣,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再遷治僰道城(今四川宜賓市市區)。

4.天子又詔書徵求文學儒士,川國便推舉年巳七十歲的公孫弘應詔,他一再推辭,不肯前去應詔。他說:“我出使匈奴,因沒有才幹被罷歸,請大家另舉賢者。”但最後,他還是應選。公孫弘到了太常,所征百名儒士各寫對策,公孫弘處為下策。後來,上奏天子,天子卻拔升公孫弘的對策為第一名,待入見天子是,公孫弘丰儀魄偉,深得天子喜愛,又被拜為博士。當時,朝廷注重與西南夷的溝通,並在巴蜀設立了郡縣,由於賦役酷虐,百姓為之叫苦不迭,天子便派公孫弘去視察。公孫弘歸來奏對,又不合皇帝之意,弘大駭。可是,時過事轉,皇帝並未深究其事。

5.陳皇后命令女巫楚服在宮中設立神祠,行巫蠱之術(漢書原文:祠祭祝詛)。事發後武帝大怒,歷來上位者犯罪,往往是下屬死罪,而上位者是被“迷惑”的,武帝以“大逆無道”的罪名將楚服梟首於市,誅殺牽連者三百餘人。秋七月乙巳日,武帝下廢后詔書,收皇后璽綬,並將陳後逐出長安,幽居於荒僻的長門宮中。在陳皇后之前,漢朝的廢后沒有趕出長安的,仍舊居住在長安冷宮之中。《資治通鑑》記載了志怪小說《漢武故事》中的一段說法,陳後之母館陶大長公主劉嫖非常惶恐,向武帝請罪,武帝表示這件事不會牽連到劉嫖和陳家,雖然廢后被遷到長門宮居住,但是和住在皇宮是一樣的,享受廢后應有的待遇。不過這一段故事並不見《史記》《漢書》記載。陳皇后被廢兩年之後,衛子夫為武帝生下期盼已久的長子劉據,被立為皇后。

6.黃河溢,主爵都尉汲黯、大司農鄭當時治之,疏陳北水道。

7.西徐亞人,即印度人所稱的沙卡人。他們在月氏人的逼迫下離開中亞,公元前130年前後,制服大夏的希臘人,然後翻越興都庫什山脈,進入旁遮普,最後在古吉拉特定居下來。在那裡,他們與土著居民相混合,形成後來在印度歷史上占據重要地位的馬拉塔民族。

8.塞琉古王安條克七世集中全力攻打安息,開始時曾攻入米底,然次年於米底被起義的人民所殺,米底及兩河流域重歸安息。在之後的密特里達特二世統治初期,東方的塞種人西進,安息阻擋了他們並迫使他們南下到現在的錫斯坦。

9.亞歷山大大帝製造了一個蒸汽機,對其進行了改進。

逝世

河間獻王劉德,漢景帝劉啟第三子,景帝前元二年受封為河間王,元光五年春正月(公元前130年)去世,諡號“獻”。

通鑑記載

世宗孝武皇帝上之下元光五年(辛亥,公元前一三零年)

冬,十月,河間王來朝,獻雅樂,對三雍宮及詔策所問三十餘事。其對,推道術而言,得事之中,文約指明。天子下太樂官常存肄河間王所獻雅聲,歲時以備數,然不常御也。春,正月,河間王薨,中尉常麗以聞,曰:“王身端行治,溫仁恭儉,篤敬愛下,明知深察,惠於鰥寡。”大行令奏:“諡法:‘聰明睿知曰獻,’謚曰獻王。”

班固贊曰:昔魯哀公有言:“寡人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未嘗知憂,未嘗知懼。”信哉斯言也,雖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為鴆毒,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漢興,至於孝平,諸侯王以百數,率多驕淫失道。何則?沈溺放恣之中,居勢使然也。自凡人猶繫於習俗,而況哀公之倫乎!“夫唯大雅,卓爾不群”,河間獻王近之矣。

初,王恢之討東越也,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越。南越食蒙以蜀枸醬,蒙問所從來。曰:“道西北牂柯江。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賈人曰:“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夜郎者,臨牂柯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郎,西至桐師,然亦不能臣使也。”蒙乃上書說上曰:“南越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里,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浮船牂柯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誠以漢之強,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甚易。”上許之。

乃拜蒙為中郎將,將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蜀筰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上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作者數萬人,士卒多物故,有逃亡者。用軍興法誅其渠率,巴、蜀民大驚恐。上聞之,使司馬相如責唐蒙等,因諭告巴、蜀民以非上意;相如還報。

是時,邛、筰之君長。聞南夷與漢通,得賞賜多,多欲願為內臣妾,請吏比南夷。天子問相如,相如曰:“邛、筰、冉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時嘗通,為郡縣,至漢興而罷。今誠復通,為置郡縣,愈於南夷。”天子以為然,乃拜相如為中郎將,建節往使,及副使王然於等乘傳,因巴、蜀吏幣物以賂西夷。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請為內臣。除邊關;關益斥,西至沬、若水,南至牂柯為徼,通零關道,橋孫水以通邛都,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天子大說。

詔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女巫楚服等教陳皇后祠祭厭勝,挾婦人媚道;事覺,上使御史張湯窮治之。湯深竟黨與,相連及誅者三百餘人,楚服梟首於市。乙巳,賜皇后冊,收其璽綬,罷退,居長門宮。竇太主慚懼,稽顙謝上。上曰:“皇后所為不軌於大義,不得不廢。主當信道以自慰,勿受妄言以生嫌懼。後雖廢,供奉如法,長門無異上宮也。”初,上嘗置酒竇太主家,主見所幸賣珠兒董偃,上賜之衣冠,尊而不名,稱為“主人翁”,使之侍飲;由是董君貴寵,天下莫不聞。常從遊戲北宮,馳逐平樂觀雞、鞠之會,角狗、馬之足,上大歡樂之。上為竇太主置酒宣室,使謁者引內董君。是時,中郎東方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董偃有斬罪三,安得入乎!”上曰:“何謂也?”朔曰:“偃以人臣私侍公主,其罪一也。敗男女之化,而亂婚姻之禮,傷王制,其罪二也。陛下富於春秋,方積思於《六經》,偃不遵經勸學,反以靡麗為右,奢侈為務,盡狗馬之樂,極耳目之欲,是乃國家之大賊,人主之大蜮,其罪三也。”上默然不應,良久曰:“吾業已設飲,後而自改。”朔曰:“不可。夫宣室者,先帝之正處也,非法度之政不得入焉。故淫亂之漸,其變為篡。是以豎貂為淫而易牙作患,慶父死而魯國全。”上曰:“善!”有詔止,更置酒北宮,引董君從東司馬門入;賜朔黃金三十斤。董君之寵由是日衰。是後,公主、貴人多逾禮制矣。

上以張湯為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作見知法,吏傳相監司。用法益刻自此始。

八月,螟。

是歲,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諧。

菑川人公孫弘對策曰:“臣聞上古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犯,躬率以正則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深刑重罰而奸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則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逡;罰當罪,則奸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禮義者,民之所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

“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草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

時對者百餘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

齊人轅固,年九十餘,亦以賢良征。公孫弘仄目而事固,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阿世。”諸儒多疾毀固者,固遂以老罷歸。是時,巴、蜀四郡鑿山通西南夷道,千餘里戍轉相餉。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暑濕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費以巨萬計而無功。上患之,詔使公孫弘視焉。還奏事,盛毀西南夷無所用,上不聽。弘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使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廷爭。於是上察其行慎厚,辯論有餘,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大說之,一歲中遷至左內史。弘奏事,有不可,不廷辨。常與汲黯請間,黯先發之,弘推其後,天子常說,所言皆聽,以此日益親貴。弘嘗與公卿約議,至上前,皆倍其約以順上旨。汲黯廷詰弘曰:“齊人多詐而無情實。始與臣等建此議,今皆倍之,不忠!”上問弘。弘謝曰:“夫知臣者,以臣為忠;不知臣者,以臣為不忠。”上然弘言。左右幸臣每毀弘,上益厚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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