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仗局
設於洪武年間,職掌成造皇帝的各類衛士及錦衣衛所需各式盔甲兵器以及一部分火器。《大明會典》卷一九二云:今兵仗局“成造修理擺朝 上直圍子手、錦衣衛官旗將軍,及都知監帶刀長隨,兌領盔甲軍器”。這些 軍器盔甲每三年成造一次,由工部具料。而弓弩火器則“不時成造”。明初 火器的成造主要由內府兵仗局負責,正統以後漸由軍器局分造。兵仗局所造 盔甲軍器有九十餘種,火器四十多種。其火器主要供給各邊關使用。兵仗局 設掌印太監一員,提督軍器庫太監一員,該局的工匠人數基本在一千七百人 左右,最多時達三千多人。兵仗局附設火藥局,實則是兵仗局的軍器庫。內 府兵仗局是明代很重要的軍事手工業,它與軍器局、南京兵仗局、各地方衛 所的軍器生產共同支撐起明代的軍事工業,並在其中起著一定的主導作用, 兵仗局所造兵器有時成為各衛所成造兵器的標準。銀作局
設於洪武三十年,初設大使副使各一員,後改設掌印太監一員。銀作局“掌打造金銀器飾”,如金銀錢、金銀豆葉、金銀錠等等,銀作局所造,該局製作的金銀豆、金銀葉,重皆不足一錢,主要是供欽賞之用。此外,銀作局還承擔一部分其他工作,如為鑄造親王印符、金牌的金牌廠的產品鍍金等。銀作局的工匠人數一般在二百至三百人之間,規模較小。巾帽局
設掌印太監一員,其工匠在五百人左右。“掌造內宮諸人紗帽、靴襪及預備賞賜巾帽之事”。負責內官、內使所用平巾官帽以及駙馬、藩王所用旗尉帽靴。賞賜的對象包括新選中的駙馬、新升任的司禮監秉筆太監,以及隨藩王之國的旗尉。巾帽局所造諸物的工價從工部支領。內織染局
設於明初。洪武二年內府即有尚染局之設,洪武十七年、洪武 二十八年更定內官諸監庫局時,都設有織染局。內織染局的職責“掌染造御 用及宮內套用緞匹”,洪武二十六年定“凡供用袍服段匹及祭祀制帛等項,須於內府置局,如法織造,依時進送”。這以後就形成了一項制度即“內織染局以應上供”。內織染局織造皇帝在重要場合穿用的袍服時,要由欽天監擇日,禮部祭告,然後才能開工。如冬至大祀所用十二章袞服、皮弁服即如此。內織染局設掌印太監一員,工匠額數嘉靖十年為一千三百十七名,嘉靖四十年為一千四百六十一名,隆慶元年為一千四百三十名(內有匠官八十七名), 可見其生產規模很大。內織染局的外署有藍靛廠,在都城西,另外在朝陽門 外還有一處外廠,是“浣濯袍服之所”。酒醋面局
酒醋面局的職責是“掌宮內食用酒醋、糖醬、面豆諸物”,所謂宮內,是指皇宮內為皇室服務的人。在其職責中酒醋等項是由該局自造的。酒醋面局設掌印太監一員,其工匠人數在一百七十人左右,另萬曆時有宛平僉派的 磨戶三十一名,酒戶三百三十名。署地在地安門內。浣衣局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浣衣局位於德勝門迤西漿家房一帶,是惟一不在皇城內的一個內府機構。浣衣局是為內府清洗衣物的機關,同時是收容年老、有罪宮女的地方,以防泄露大內之事。《大明會典》原文:“凡官人年老及罷退廢者,發此局居住。惟此局不在皇城內。”劉若愚《酌中志》云:“惟此署不在皇城區內,在德勝門迤西,俗稱漿家房者是也。”,舊時,衣物洗後還要在糨水中漿揉一遍,使之乾燥後挺括平整。《宛署雜記》又將此地記作漿糨房。司苑局
司苑局負責宮苑中種植的蔬菜和瓜果。內府手工業除上面所述外,還有以下幾處:金牌廠,負責鑄造親王印符和金牌、上直守衛官軍金牌、土官信符和金牌。御酒房,“掌造御用酒”, 其設提督太監一員,與酒醋面局無隸屬關係。王恭廠與盔甲廠,二廠歸工部 軍器局統轄,由工部主事一員監管,但實際工作統由宦官實行,這是由於保 密的需要,二廠是明代軍器和火器的重要生產機構,為了防止其法式泄於 外,便形成了這一格局。二廠各設掌廠太監一員,貼廠僉書各數十員。王恭 廠轄匠頭六十名,盔甲廠轄匠頭九十人,另各有小匠若干。二廠所造項目主 要有盔甲、銃炮、弓矢、火藥等。天啟六年五月王恭廠發生爆炸,“廳庫棟宇雖已傾塌,而偏東庫房及匠作小房尚存百有餘間”,據此可推知王恭廠的生產規模是相當大的,而盔甲廠的規模則大於王恭廠。 內府手工業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即南京內府的手工業。南京內府的衙門設定大體如北京內府,其職掌較重要手工業的有南京司禮監、南京 內官監、南京內織染局、南京兵仗局前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