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類券商

兩類券商分別為創新類和綜合類證券公司。 按照證監會對券商分類監管的思路,國內證券公司將被劃分為A、B、C、D四類。 A類即從事相關創新活動證券公司類,要求綜合類券商的淨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淨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獲選A類的券商將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有資格從事各項創新活動;

兩類券商分別為創新類和綜合類證券公司。
按照證監會對券商分類監管的思路,國內證券公司將被劃分為A、B、C、D四類。綜觀劃分四類券商的標準,重點之一就是對淨資本的要求。
A類即從事相關創新活動證券公司類,要求綜合類券商的淨資本要在8億元以上,經紀類券商的淨資本要在1億元以上,獲選A類的券商將在通過審批的前提下有資格從事各項創新活動;
B類即規範類,對應要求分別是2億元以上和2000萬元以上,獲選B類的券商有資格參與股票發行詢價、開展資產管理、通過銀行間市場融資等;
C類、D類目前並無具體名稱,也無優惠鼓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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