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浙都轉鹽運使

兩浙都轉鹽運使,鹽官名。元代設兩浙都轉運鹽使司。明代沿襲。清承明制,於順治二年(1645)設兩浙鹽運使。康熙四十九年(1710)改鹽運使為鹽驛道。乾隆四十四年(1779)改為鹽法道,驛務歸臬司總理。五十八年復改為運司,總轄兩浙、江南等處鹽政,疏銷引課,盤查支放事務。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