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以數量為權數計算每種材料的實際平均單價,作為日常發料憑證的計價依據。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指在月末計算一次平均單價,用該單價乘以發出材料數量,即為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加權平均單價=(期初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期入庫存貨實際成本)/ (期初結存存貨
數量+本期入庫存貨數量)
計算: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或=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收入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優缺點
這種方法適用於前後進價相差幅度不大且月末定期計算和結轉銷售成本的商品。
優點:只在月末一次計算加權平均單價,比較簡單,而且在市場價格上漲或下跌時所計算出來的單位成本平均化,對存貨成本的分攤較為折中。
缺點:不利於核算的及時性;在物價變動幅度較大的情況下,按加權平均單價計算的期末存貨價值與現行成本有較大的差異。適合物價變動幅度不大的情況。這種方法平時無法從賬上提供發出和結存存貨的單價及金額,不利於加強對存貨的管理。為解決這一問題,可以採用移動加權平均法或按上月月末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計算。
套用
例如 A產品34元一個,買了10個,B產品45元一個,買了20個,問買了A產品和B產品的平均價格是多少?
這時肯定不能用算術平均,直接(34+45)/2,因為他們買的數量不一樣,因此要計算他們的平均價格,只能用所買的數量作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
(34×10+45×20)/(10+20)= 1240 /30 =41.33元/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