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規模
小班(三至四歲):20~25人。
中班(四至五歲):26~30人。
大班(五至六歲):31~35人。
教幼比例
教職工與幼兒的比例:
全日制幼稚園:1:6~1:7
寄宿式幼稚園:1:4~1:5
教職比例
教職工的配置比例:
園長:三個班以下的幼稚園設一人;四個班以上的幼稚園一般設二人;十個班以上的寄宿制幼稚園可設三人
專職教師:全日制幼稚園和寄宿制幼稚園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員:全日制幼稚園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稚園平均每班配2~2.2人。
炊事員:每日三餐一點的幼稚園每40~45名幼兒配一人;少於三餐一點的幼稚園酌減。
醫務人員:全日制幼稚園一般配1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稚園一般配二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
財會人員:三個班以上的幼稚園設專職會計一人;出納視幼稚園規模大小設專職或兼職一人。
上述專職教師、保育員和炊事員的配置比例幅度在具體掌握時,一般以六個班一百/\十人為中間數,多於此數者向低比例方向浮動,少於此數者向高比例方向浮動;有其他特殊情況的亦可相應浮動。 幼稚園所需的其他工作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總編制內調劑安排。
人員編制
全日制幼稚園教職工人員編制,由編制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具體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