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在華羅庚、蘇步青等老一輩數學家的倡導下,從1956年起,開始舉辦中學數學競賽,在北京、上海、福建、天津、南京、武漢、成都等省市都開展了數學競賽,並舉辦了由京、津、滬、粵、川、遼、皖合辦的高中數學聯賽。1979年,我國大陸上的29個省、市、自治區都舉辦了中學數學競賽。1980年,在大連召開的第一屆全國數學普及工作會議上,確定將數學競賽作為中國數學會及各省、市、自治區數學會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每年10月中旬的第一個星期日舉行“全國高中數學聯合競賽”。
活動內容
全國高中數學聯合競賽分為一試、二試,各150分,第二試共三道題,各50分。
為了促進拔尖人才的儘快成長,教育部規定:在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數學聯賽省、市、自治區賽區一等獎者便獲得保送重點大學的資格,對於沒有保送者在高考中加20分。對二等獎獲得者,各省、市、自治區又出台了不同的政策。為嚴格標準,中國數學會每年限定一等獎名額1000名左右,並劃分到各省、市、自治區。各省、市、自治區在上報一等獎候選人名單的同時,還要交上他們的試卷,最終由中國數學會對其試卷審核後確定獲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