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基本標準(試行)
根據加快發展和普及校園足球的精神,為確保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遴選工作規範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標準,請遵照執行。
一、組織領導
1.落實國家政策。學校高度重視學校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按照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及有關規定開展體育教學和校園足球工作。
2.納入發展規劃。將校園足球納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嚴格執行。
3.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在校長領導下,學校有關部門共同參加的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本校校園足球工作的開展。
4.完善規章制度。學校制定有校園足球工作組織實施、招生、教學管理、課餘訓練和競賽、運動安全防範、師資培訓、檢查督導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制度,並且不斷完善。
二、條件保障
1.配齊配強體育師資。在核定編制總量內配齊體育教師,能滿足教學工作需求,並至少有一名足球專項體育教師。每年能提供一次體育師資參加培訓機會,學校定期開展體育教學研究,不斷提高體育教師教學技能。
2.落實體育教師待遇。體育教師開展體育教學和足球訓練和活動要計入工作量。保證體育教師在評優評比、工資待遇、職務評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場地設施建設完備。場地設施、器械配備基本達到國家標準,能滿足體育工作的需求,不斷得到補充,並建設有適合學校條件的足球場地,足球及基本訓練競賽器材數量充足。
4.體育經費保障充足。設立有體育工作專項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原則上年生均體育教育經費不低於10%,保證體育和校園足球工作的正常開展。在為學生實施校方責任險的基礎上,為學生新增購買運動意外傷害險。
三、教育教學
1.教學理念先進。深化學校體育改革,堅持健康第一,把足球作為立德樹人的載體,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保證體育時間。按照國家要求,開足開齊體育課,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把足球作為體育課的必修內容,每周用一節體育課進行足球教學;高中階段學校開設足球選修課;足球運動納入大課間或課外活動。
3.開發足球課程資源。根據國家校園足球教學指南,因地制宜,開發和編制足球校本教材,實施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足球教學和課外活動。
4.營造校園足球文化。經常開展以足球為主題的校園文化活動(如攝影、繪畫、徵文、演講等)。建立基於網際網路的校園足球信息平台,動態報導足球活動、交流工作經驗、展示特色成果。
四、訓練與競賽
1.成立足球組織。學校有足球俱樂部或興趣小組,吸納有興趣的學生參與足球活動。國小三年級以上建有班級、年級代表隊,學校建有校級男、女足球代表隊;學生基本達到全員參與足球。
2.開展科學訓練。學校制定有系統、科學的訓練計畫,常年開展課餘足球訓練,注重提高訓練效益,並配備有安全、醫療等應急方案。定期邀請校外專業教練員提供技術指導。
3.建立競賽制度。不斷完善校內足球競賽制度、並趨於穩定;每年組織校內足球班級聯賽、年級挑戰賽,每個班級參與比賽場次每年不少於10場;積極參加校園足球聯賽;主動承辦本地足球比賽。
4.支持學生髮展。鼓勵有天賦、有潛力學生參與校外足球訓練、培訓和比賽,並積極向上級特色學校及各級各類足球優秀運動隊輸送人才,為學生提高足球競技水平和運動能力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