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加強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和團隊精神的培養,促進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託(教高司函[2005]201號文,附屬檔案1),由教育部高等學校自動化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動化分教指委)主辦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該競賽是以智慧型汽車為研究對象的創意性科技競賽,是面向全國大學生的一種具有探索性工程實踐活動,是教育部倡導的大學生科技競賽之一。該競賽以“立足培養,重在參與,鼓勵探索,追求卓越”為指導思想,旨在促進高等學校素質教育,培養大學生的綜合知識運用能力、基本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激發大學生從事科學研究與探索的興趣和潛能,倡導理論聯繫實際、求真務實的學風和團隊協作的人文精神,為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由競賽秘書處設計、規範標準硬軟體技術平台,競賽過程包括理論設計、實際製作、整車調試、現場比賽等環節,要求學生組成團隊,協同工作,初步體會一個工程性的研究開發項目從設計到實現的全過程。該競賽融科學性、趣味性和觀賞性為一體,是以迅猛發展、前景廣闊的汽車電子為背景,涵蓋自動控制、模式識別、感測技術、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與汽車等多學科專業的創意性比賽。該競賽規則透明,評價標準客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力求向健康、普及、持續的方向發展。
該競賽以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為協辦方,得到了教育部相關領導、飛思卡爾公司領導與各高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已發展成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近300所高校廣泛參與的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2008年起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中科技人文競賽之一(教高函[2007]30號文)。
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原則上由全國有自動化專業的高等學校(包括港、澳地區的高校)參賽。競賽首先在各個分賽區進行報名、預賽,各分賽區的優勝隊將參加全國總決賽。每屆比賽根據參賽隊伍和隊員情況,分別設立光電組、攝像頭組、電磁組、創意組等多個賽題組別。每個學校可以根據競賽規則選報不同組別的參賽隊伍。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組織運行模式貫徹“政府倡導、專家主辦、學生主體、社會參與”的16字方針,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
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競賽的題目和組織方式,並開始接受報名,次年的3月份進行相關技術培訓,7月份進行分賽區競賽,8月份進行全國總決賽。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是在規定的模型汽車平台上,使用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的8位、16位微控制器作為核心控制模組,通過增加道路感測器、電機驅動電路以及編寫相應軟體,製作一個能夠自主識別道路的模型汽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進,以完成時間最短者為優勝。因而該競賽是涵蓋了控制、模式識別、感測技術、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等多個學科的比賽。
“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以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為協辦方,自2006年首屆舉辦以來,成功舉辦了五屆,得到了教育部吳啟迪副部長、張堯學司長及理工處領導、飛思卡爾公司領導與各高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已發展成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200餘所高校廣泛參與的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2008年第三屆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中9個科技人文競賽之一(教高函[2007]30號文,附屬檔案2),2009年第四屆被邀申請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
比賽規則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參賽選手須使用競賽秘書處統一指定並負責採購競賽車模,採用飛思卡爾16位微控制器MC9S12XS128作為核心控制單元,自主構思控制方案及系統設計,包括感測器信號採集處理、控制算法及執行、動力電機驅動、轉向舵機控制等,完成智慧型車工程製作及調試,於指定日期與地點參加各分賽區的場地比賽,在獲得決賽資格後,參加全國決賽區的場地比賽。參賽隊伍之名次(成績)由賽車現場成功完成賽道比賽時間為主,技術方案及製作工程質量評分為輔來決定。競賽秘書處制定如下比賽規則適用於各分賽區預賽以及最終決賽。在實際可操作性基礎上力求公正與公平參與。秘書處將邀請獨立公證人監督現場賽事及評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