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思卡爾杯全國大學生智慧型車競賽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起源於韓國,是韓國漢陽大學汽車控制實驗室在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資助下舉辦的以HCS12單片機為核心的大學生課外科技競賽。組委會提供一個標準的汽車模型、直流電機和可充電式電池,參賽隊伍要製作一個能夠自主識別路徑的智慧型車,在專門設計的跑道上自動識別道路行駛,最快跑完全程而沒有衝出跑道並且技術報告評分較高為獲勝者。其設計內容涵蓋了控制、模式識別、感測技術、汽車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能源等多個學科的知識,對學生的知識融合和實踐動手能力的培養,具有良好的推動作用。

比賽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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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和團隊精神的培養,促進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託(教高司函[2005]201號文,附屬檔案1),由教育部高等學校自動化專業教學指導分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動化分教指委)主辦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該競賽是以智慧型汽車為研究對象的創意性科技競賽,是面向全國大學生的一種具有探索性工程實踐活動,是教育部倡導的大學生科技競賽之一。該競賽以“立足培養,重在參與,鼓勵探索,追求卓越”為指導思想,旨在促進高等學校素質教育,培養大學生的綜合知識運用能力、基本工程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激發大學生從事科學研究與探索的興趣和潛能,倡導理論聯繫實際、求真務實的學風和團隊協作的人文精神,為優秀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條件。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由競賽秘書處設計、規範標準硬軟體技術平台,競賽過程包括理論設計、實際製作、整車調試、現場比賽等環節,要求學生組成團隊,協同工作,初步體會一個工程性的研究開發項目從設計到實現的全過程。該競賽融科學性、趣味性和觀賞性為一體,是以迅猛發展、前景廣闊的汽車電子為背景,涵蓋自動控制、模式識別、感測技術、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與汽車等多學科專業的創意性比賽。該競賽規則透明,評價標準客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力求向健康、普及、持續的方向發展。

該競賽以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為協辦方,得到了教育部相關領導、飛思卡爾公司領導與各高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已發展成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近300所高校廣泛參與的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2008年起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中科技人文競賽之一(教高函[2007]30號文)。

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原則上由全國有自動化專業的高等學校(包括港、澳地區的高校)參賽。競賽首先在各個分賽區進行報名、預賽,各分賽區的優勝隊將參加全國總決賽。每屆比賽根據參賽隊伍和隊員情況,分別設立光電組、攝像頭組、電磁組、電軌組(2016年新增)、創意組等多個賽題組別。每個學校可以根據競賽規則選報不同組別的參賽隊伍。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組織運行模式貫徹“政府倡導、專家主辦、學生主體、社會參與”的16字方針,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

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公布次年競賽的題目和組織方式,並開始接受報名,次年的3月份進行相關技術培訓,7月份進行分賽區競賽,8月份進行全國總決賽。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是在規定的模型汽車平台上,使用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的8位、16位微控制器作為核心控制模組,通過增加道路感測器、電機驅動電路以及編寫相應軟體,製作一個能夠自主識別道路的模型汽車,按照規定路線行進,以完成時間最短者為優勝。因而該競賽是涵蓋了控制、模式識別、感測技術、電子、電氣、計算機、機械等多個學科的比賽。

“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以飛思卡爾半導體公司為協辦方,自2006年首屆舉辦以來,成功舉辦了九屆,得到了教育部吳啟迪副部長、張堯學司長及理工處領導、飛思卡爾公司領導與各高校師生的高度評價,已發展成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200餘所高校廣泛參與的全國大學生智慧型汽車競賽。2008年第三屆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中9個科技人文競賽之一(教高函[2007]30號文,附屬檔案2),2009年第四屆被邀申請列入國家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資助項目。

比賽規則

全國大學生“飛思卡爾”杯智慧型汽車競賽參賽選手須使用競賽秘書處統一指定並負責採購競賽車模,採用飛思卡爾如下 7 個系列:

(1)32 位 Kinetis (ARM® Cortex™-M0+),主要包括 Kinetis E, EA, L, M 等

系列;

(2)32 位 Kinetis (ARM® Cortex™-M4),主要包括 Kinetis K, W 等系列;

(3)32 位 MPC56xx 系列;

(4)16 位 9S12 系列;

(5)32 位 ColdFire 系列;

(6)DSC 系列;

(7)8 位單片機系列(可使用 2 片)

作為核心控制單元,自主構思控制方案及系統設計,包括感測器信號採集處理、控制算法及執行、動力電機驅動、轉向舵機控制等,完成智慧型車工程製作及調試,於指定日期與地點參加各分賽區的場地比賽,在獲得決賽資格後,參加全國決賽區的場地比賽。參賽隊伍之名次(成績)由賽車現場成功完成賽道比賽時間為主,技術方案及製作工程質量評分為輔來決定。競賽秘書處制定如下比賽規則適用於各分賽區預賽以及最終決賽。在實際可操作性基礎上力求公正與公平參與。秘書處將邀請獨立公證人監督現場賽事及評判過程。

在分賽區、決賽區進行現場比賽規則相同,都分為初賽與決賽兩個階段。

在計算比賽成績時,分賽區只是通過比賽單圈最短時間進行評比。決賽區比賽時,還需結合技術報告分數綜合評定。

初賽決賽

1)初賽規則

比賽場中有兩個相同的賽道。

參賽隊通過抽籤平均分為兩組,並以抽籤形式決定組內比賽次序。

比賽分為兩輪,兩組同時在兩個賽道上進行比賽,一輪比賽完畢後,兩組交換場地,再進行第二輪比賽。

在每輪比賽中,每輛賽車在賽道上連續跑兩圈,以計時起始線為計時點,以用時短的一圈計單輪成績;每輛賽車以在兩個單輪成績中的較好成績為賽車成績;計時由電子計時器完成並實時在螢幕顯示。

從兩組比賽隊中,選取成績最好的25支隊晉級決賽。

技術評判組將對全部晉級的賽車進行現場技術檢查,如有違反器材限制規定的(指本規則之第一條)當時取消決賽資格,由後備首名晉級代替;

由裁判組申報組委會執委會批准公布決賽名單。

初賽結束後,車模放置在規定區域,由組委會暫時保管。

2)決賽規則

參加決賽隊伍按照預賽成績進行排序,比賽順序從第25名開始至第1名結束。

比賽場地使用一個賽道,決賽賽道與預賽賽道形狀不同,占地面積會增大。

每支決賽隊伍只有一次比賽機會,在跑道上跑兩圈,以計時起始線為計時點,以最快單圈時間計算最終成績;計時由電子計時器完成並實時在螢幕顯示。

預賽成績不記入決賽成績,只決定決賽比賽順序。

比賽過程

按照比賽順序,裁判員指揮參賽隊伍順序進入場地比賽。同一時刻,一個場地上只有一支隊伍進行比賽。

在裁判員點名後,每隊指定一名隊員持賽車進入比賽場地,將賽車放置在賽道出發區。裁判員宣布比賽開始後,賽車應在30秒之內離開出發區,沿著環形賽道黑色引導線連續跑兩圈,由計時起始線兩邊感測器進行自動計時。跑完後,選手拿起賽車離開場地。

如果比賽完成,由計算機評分系統自動給出單圈最好成績。

犯規與失敗

比賽過程中,如果賽車碰到賽道兩邊的立柱並使之傾倒或移動,裁判員將判為賽車衝出跑道。賽車前兩次衝出跑道時,由裁判員取出賽車交給比賽隊員,立即在起跑區重新開始比賽,該圈成績取消。選手也可以在賽車衝出跑道後放棄比賽。

比賽過程中如果出現有如下一種情況,判為比賽失敗:

裁判點名後,1分鐘30秒之內,參賽隊沒有能夠進入比賽場地並做好比賽準備;

比賽開始後,賽車在30秒之內沒有離開出發區;

賽車在離開出發區之後2分鐘之內沒有跑完兩圈;

賽車衝出跑道的次數超過兩次;

比賽開始後未經裁判允許,選手接觸賽車;

決賽前,賽車沒有通過技術檢驗。

如果比賽失敗,則不計成績。

比賽成績規則

在各分賽區進行預賽時,比賽成績由賽車單圈最快時間決定。

在決賽區進行比賽時,比賽成績由賽車單圈最快時間以及隊伍技術報告成績綜合決定。

技術報告評分辦法:

1) 組委會收到參加決賽隊技術報告後將匿去參賽學校名字、參賽隊員名字等所有可識別參賽隊伍的信息交技術評判組。

2) 技術評判組就控制方案創新、S12晶片資源合理充分利用、機械結構設計方案等對技術報告進行評審,並在決賽前公布得分。報告評分範圍0-10,具體的評定標準將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給出。

決賽區比賽最終成績計算由下面公式給出:

比賽最終成績(秒) = Ts * (1-0.01R)

式中Ts為賽車最快單圈時間(秒);R為技術報告評分(分值範圍0-10)。例:如果賽車在比賽中Ts=35秒, R=5,則最終成績為

35*(1-0.01*5) = 33.25秒

鑒於決賽開始前各隊之技術報告評分(R)巳經公布並輸入到計分系統,每隊賽車完成賽道後系統將即時顯示出其最快單圈時間,系統將即刻顯示出以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比賽最終成績及到此刻為止時之臨時排名。全部決賽隊完成賽道比賽後系統即會顯示排名次序與成績,但須再經裁判組覆核後申報組委會執委會批准公布。

禁止事項

不允許在賽道周圍安裝輔助照明設備及其它輔助感測器等;

選手進入賽場後,除了可以更換電池之外,不允許進行任何硬體和軟體的修改;

比賽場地內,除了裁判與1名隊員之外,不允許任何其他人員進入場地;

不允許其它影響賽車運動的行為。

承辦學校

第一屆(2006年): 承辦:清華大學

特等獎:清華大學

第二屆(2007年): 承辦:上海交通大學

特等獎:上海交通大學

第三屆(2008年): 承辦:東北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東北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武漢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東北大學

第四屆(2009年): 承辦:北京科技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清華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第五屆(2010年): 承辦: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南京師範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樂山師範學院

電磁組 冠、亞、季軍:廣東技術師範學院、清華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第六屆(2011年): 承辦:西北工業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湖南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山東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西北工業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樂山師範學院

電磁組 冠、亞、季軍: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第七屆(2012年): 承辦:南京師範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常熟理工學院、電子科技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山東大學、樂山師範學院

電磁組 冠、亞、季軍:中南民族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

第八屆(2013年): 承辦:哈爾濱工業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武漢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廈門大學、廈門大學嘉庚學院

電磁組 冠、亞、季軍:電子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

第九屆(2014年):承辦:電子科技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南京師範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電磁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 、浙江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第十屆(2015年):承辦:山東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廈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山東大學

光電組 冠、亞、季軍:重慶大學、中南大學、北京科技大學

電磁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天津大學、中南民族大學

第十一屆(2016年):承辦:中南大學

攝像頭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惠州學院

光電組 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廈門大學嘉庚學院

電磁組冠、亞、季軍:中南大學、北京科技大學、湖北工程學院

電軌組冠、亞、季軍:電子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南民族大學

雙車追逐組冠、亞、季軍:北京科技大學、武漢大學、廈門大學

信標越野組冠、亞、季軍: 哈爾濱工業大學、武漢大學、武漢理工大學

詳細成績

第十二屆(2017):承辦: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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