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和信息產業部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區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擬定全區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的有關規定和辦法,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定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定期發布全區鑑定公告(通知);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試題的請領、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在信息產業部的授權範圍內,對特許工種的部分試題做好命題工作;負責組織各專業考評員共同對鑑定試題題型、題量、配分、鑑定要素等進行審定;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鑑定結果進行評卷,核定成績,公布成績;負責內蒙古地區的通信工程師資格認證工作;負責管理和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負責制定職業技能鑑定考核培訓計畫和教材的征訂與發放工作;負責考評員、質量督導員的推薦,選聘以及專業考評組的組成及其有關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和職業技術能手的評選活動;開展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理論研究、諮詢服務和宣傳活動;負責職業技能鑑定的資料管理和統計分析上報;負責協調與地方勞動、工商、技術監督、物價等部門的聯繫與合作;配合通信行業管理部門、地方勞動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執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成部指導中心和內蒙古通信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