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2.電力工業。 1.大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2.大力推進信息產業發展。

內政發[2010]4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2010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依然存在,世界經濟復甦的基礎並不穩固,我國經濟回升的內在動力仍然不足。為進一步解決我區工業經濟發展中區域發展不平衡、優勢特色產業結構不合理、中小工業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發展相對滯後、原材料產品多和延伸加工產品少、單位工業能源原材料消耗高和污染物排放高等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推動全區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現就2010年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2010年,全區上下要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繼續擴大工業經濟總量,大力調整最佳化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著力把調整結構與擴大總量結合起來,把提升傳統產業與發展新興產業結合起來,把較快增長與節能減排結合起來,在發展中加快調整,在調整中謀求發展。2010年,力爭全部工業增加值完成5360億元,增長16%;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5000億元,增長18%;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完成4560億元,增長20%;單位GDP能耗下降4%以上,達到1.9344噸標準煤/萬元,完成“十一五”能耗下降22%的目標。
二、具體措施
(一)堅持大型、高端、循環發展的方向,提升優勢特色產業水平。
加快運用現代技術、裝備和經營理念改造提升煤炭、電力、冶金、化工、農畜產品加工等傳統優勢產業,努力提升企業技術裝備水平、集約水平和延伸配套能力,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增強產業競爭力。
1.煤炭工業。控制開發總量,使原煤生產增長與運力增長和市場需求相適應。2010年,全區煤炭產量控制在7億噸左右,轉化率達到45%以上(新上煤炭項目達到50%)。紮實推進煤礦技術改造,全區地方煤礦要全部完成技改並通過驗收,煤礦機械化生產水平提高到90%以上,煤炭資源回收率提高到65%以上。全年實施綜采技改項目150個,120萬噸以上礦井全部實現綜合機械化生產,30萬噸以下礦井退出市場,煤炭綜采率達到85%以上。繼續鼓勵煤炭企業兼併整合。探索籌建鄂爾多斯中國煤炭資源交易中心。
2.電力工業。按照市場需求適度超前的原則,規劃改進電網和電源點項目建設,著重解決自治區內電網功能和電力外送問題,努力開拓區內工業用電市場,積極開闢區外用電市場,力爭增加內需260億千瓦時、外送1050億千瓦時。蒙西電網投資70億元加強500千伏主幹網架建設,蒙東電網投資100億元加快建設500千伏為主網架的統一電網。抓好呼倫貝爾至遼寧、白音華至大板至遼寧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爭取準格爾至河北南網、錫林郭勒至山東、烏蘭察布吉慶至華北等電力外送通道項目開工建設。電源點建設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當年新增裝機容量500萬千瓦,爭取新開工裝機容量600萬千瓦。
3.冶金工業。積極支持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它鋼鐵企業加快技術改造,重點發展大型石油管材及特種鋼材生產,優質鋼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主要原材料自給率要達到60%左右。大力推動有色金屬系列化生產,年生產規模突破200萬噸,延伸加工率達到70%以上。努力提升包頭市、霍林河市原鋁生產裝備水平和生產能力,積極發展高精鋁、鋁型材、鋁箔、合金、輪轂、化成箔、鑄件等後續加工產品生產。積極推進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巴彥淖爾市銅鉛鋅有色金屬延伸加工園區建設,加快生產高精銅板、帶、箔、管材、鍍鋅板等高附加值產品。
4.化學工業。繼續推進現有煤制油、煤制烯烴、煤制二甲醚、煤制甲烷氣、煤制乙二醇等示範工程建設,形成1000萬噸(甲醇當量)生產能力。鼓勵焦化生產企業採用附加生產焦爐煤氣制甲醇、煤焦油深加工等先進適用技術,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抓好已獲批准的在建、新建煤制化肥項目建設。推動電石法聚氯乙烯生產企業配套建設電石渣制水泥等綜合利用裝置。2010年,爭取投產和新建PVC項目總規模達到200萬噸,PVC深加工率達到50%以上;化學工業產值占工業總比重突破10%。
(二)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新的經濟成長點。
堅持產業化發展方向,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自主創新,加快培育一批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又符合自治區資源稟賦,技術含量高、資源消耗少、發展潛力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努力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積極探索可持續發展道路。
1.煤潔淨利用。著力提高煤炭清潔利用、綜合利用水平。主要發展以IGCC為代表的熱電多聯產清潔利用、以煤—氣化—合成燃料—化學品為主線的煤潔淨利用,適時啟動東部盟市和呼包鄂地區煤制氣工程,啟動東、西部各500萬噸煤制油項目可研。加快1000萬噸褐煤提質項目產業化工作進度。積極發展甲醛、多聚甲醛、醋酸、甲烷氯化物、二甲醚、甲基叔丁基醚、硫酸二甲酯等甲醇下游系列產品,延伸化工產業鏈,把我區建設成為國家重要的清潔能源醇醚基地。
2.新能源開發。充分發揮我區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資源優勢,以風電和光伏產業為重點,依託國家特高壓網建設,促進風電、光伏發電、火電打捆外送,最佳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產業綜合競爭力,打造國家綠色能源基地。2010年全區風電併網容量達到7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0萬千瓦。爭取“十二五”末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百萬千瓦,“十二五”期間規劃建設3個至5個抽水蓄能電站,提高電網調峰能力和接納風電能力。
3.新材料研究。重點抓好稀土、矽、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鍺、鈾、鎂合金等新材料產業化。積極發展稀土永磁、發光、拋光、儲氫等功能材料,大力發展稀土套用產業,到2012年年底稀土產業總產值翻一番。充分發揮我區現有多晶矽的生產能力優勢,開發切片及電池、薄膜電池、太陽能光伏玻璃等產品,打造單晶矽—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太陽能發電產業鏈。積極推進粉煤灰提取氧化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加快建設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多聯產工藝技術最佳化與產業化示範項目,建設100萬噸粉煤灰提取氧化鋁循環利用項目。積極支持包頭市等地區實施核電燃料發展計畫、推進鎂合金材料的產業化。
4.生物科技創新。充分利用我區動植物資源,推進蛋白腖等微生物培養基項目,建設微生物培養基示範基地;加快農畜產品有效成份提取分離技術的研究,建設生化製品產業化示範工程;引進一批起點高、規模大、面向國際市場的生物製藥企業,建設生物發酵產業基地;依託空間生物科研成果,以空間微生物誘變育種及其產業化為主攻方向,組織實施發酵液的生物處理、輔酶Q10產品後續開發和紫杉醇開發3個產業化項目。
5.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圍繞產業園區配套發展為生產服務的第三產業,儘快提升品牌設計、包裝、倉儲、行銷、金融服務等領域的配套能力,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工業軟體、電子商務、信息安全、科技諮詢等服務性產業。
把發展新興產業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結合起來,加大創新型人才培養和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攻關項目,支持企業儘快突破新興產業的關鍵技術。認真實施產業技術示範工程,為新興產業發展和企業技改升級提供有力支撐,重點扶持10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85個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
(三)圍繞產業多元、產業延伸,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
以促進產業集群化發展為目標,以“雙百工程”為抓手,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圍繞優勢特色產業搞延伸,圍繞重點項目搞協作,圍繞大型基地搞配套,大力發展延伸配套中小企業、勞動和資本密集型中小企業、高科技中小企業、現代生產服務型中小企業。
1.積極承接產業轉移。繼續以工業園區為載體,在鋼鐵和有色金屬延伸加工、裝備製造業配套加工、聚氯乙烯延伸加工、稀土延伸加工、矽和氟產業延伸加工、高端陶瓷生產及農畜產品深加工等重點領域,成規模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在引進大型電力設備、電子器件生產配套、小五金加工製造方面要有實質性突破,力爭全區承接產業轉移項目達到200個以上,引進資金達到1500億元。自治區人民政府將繼續對承接產業轉移成績突出的工業園區予以獎勵。
2.認真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內政發[2009]66號)精神,突出抓好三個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平台。爭取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突破280家,覆蓋全部旗縣(市、區),且每個盟市至少有一個億元以上貸款擔保公司。二是強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在東、中、西部各整合組建一個集創業輔導、融資擔保、人才培訓、技術支持、市場開拓、信息諮詢等多種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中介服務機構。選擇3個至5個工業園區,建立創業孵化器,組織開展創業培訓。三是繼續實施“雙百工程”。圍繞大產業、大園區、大項目,促進中小企業園區化、集群化發展。到2010年年底,具有一定集聚效應和規模效應的產業集群達到40個,帶動中小企業5000戶。初步建成產業特色突出、競爭優勢明顯的專業化園區8個。全區中小企業增加值增長20%,占全部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70%,新增就業15萬人以上。
(四)最佳化投資結構,保持工業投入較快增長。
圍繞結構調整總體目標,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結構,組織實施好一批工業重點項目。全年實施自治區工業重點項目170個,完成投資1138億元;全區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完成4560億元,同比增長20%。要突出四個重點:一是注重傳統產業技改升級,2010年計畫實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100個,總投資280億元,當年完成投資220億元。二是注重中央企業在重大項目上的投入,2010年全區安排中央企業投資項目45個,完成投資1500億元以上。三是注重非資源產業、新興產業、承接轉移項目的投入,2010年計畫完成投資1500億元。四是注重金融體系對工業項目的支持,爭取工業項目貸款增幅達20%以上。
各級政府要重視項目的組織實施。自治區經委要將項目投資任務分解到各盟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抓項目上要熱情不減、力度不減、要求不減。各盟市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項目招商、抓投資落實、抓各項優惠政策的兌現,力爭盟市重點工業園區投入同比增長30%以上,保持全區工業投入穩定增長的良好態勢。
(五)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強化節能減排和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繼續整合關閉小煤礦、小冶煉、小選廠、小矽鐵、小電石、小水泥等落後產能,積極推廣國家推薦的50項節能技術,認真做好“千家企業”和年耗能10萬噸標煤以上企業的節能目標考核。2010年,全區淘汰落後鋼鐵產能150萬噸,30萬噸以下小煤礦全部退出市場;萬元GDP能耗下降4%以上,完成“十一五”節能目標。積極開展契約能源管理工作,力爭契約能源管理試點單位達到10戶以上。建設一批既有行業代表性又有地區特點的循環經濟示範工程,推進粉煤灰、脫硫石膏、矸石、尾礦資源利用工作。
加強礦區地質環境治理、礦山沉陷區治理和煤田滅火工作。2009年至2011年自治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8億元,其中煤田滅火專項資金2億元、礦區地質環境治理專項資金3億元、沉陷區治理及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2億元、資源型城市轉型專項資金1億元。要加強露天煤礦復墾綠化工作,建設生態友好、環境友好的新型礦區。2010年年底,煤田火區1/3達到熄滅標準、1/3達到控制標準,規劃治理項目全部按期開工。
(六)加強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向縱深發展。
1.大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積極推動煤炭、冶金、化工、農畜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信息化改造,鼓勵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裝備製造等新興重點行業骨幹企業套用信息技術。繼續抓好對50家重點企業“兩化”融合工作的指導,積極推動呼和浩特“兩化融合”創新試驗區實驗基地建設工作,繼續抓好呼倫貝爾市、通遼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中小企業信息化統一套用平台的試點工作。
2.大力推進信息產業發展。積極促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通信業、信息服務業的發展,儘快使信息產業成為我區重要的經濟成長點和新的支柱產業。繼續加強呼和浩特電子產品製造業基地和包頭內蒙古軟體園區建設,並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3.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推動電子政務的廣泛套用,實現信息資源在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間的交換、共享和公開。完善全區應急聯動指揮信息系統,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反應能力。加快“網上審批”和行政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繼續深入推動“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和“一站式”電子政務建設。力爭2010年年底實現全區所有盟市“一卡同城”的目標。
2010年,自治區基本建設預算安排信息化建設投入2000萬元,用於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內蒙古巨觀經濟監測與管理系統信息化項目建設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建設。
(七)加強工業生產調度,保證工業經濟健康運行。
1.抓好相關政策落實工作。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出台的208項減輕企業負擔的稅費減免政策。進一步落實自治區出台的一系列資源配置政策,重點支持大型裝備製造、大型新能源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鼓勵風力發電企業和自治區內重點風力發電設備生產企業聯合開發風場資源。按照有保有壓、突出重點的原則,為自治區確定的重點項目做好用地服務,保障重點工業項目用地指標。各盟市要積極幫助企業做好重點項目環評、水資源利用及相關配套手續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2.抓好電力調度供給工作。進一步強化發電量計畫調控目標管理,平衡電力供需矛盾,保障電網安全、平穩、有序運行。按照自備電廠自發自用原則,進一步規範自備電廠運行管理。繼續推進並擴大電力多邊交易,建立電力大用戶直購電的長效機制。2010年,力爭大用戶直購電企業達到30戶,年交易電量150億千瓦時,占地區用電量的20%左右。各有關電網公司要大力挖潛,超前服務,確保自治區工業用電的正常供給。
3.抓好重點企業和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鐵路局的聯繫與溝通,做好協調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爭取2010年新增鐵路運力6000萬噸,其中呼和浩特鐵路局新增鐵路運力4000萬噸。自治區經委要會同呼和浩特鐵路局公布中西部地區重點“白貨”企業和煤炭企業名單,切實保障重點企業重要物資的運輸。要加強與瀋陽鐵路局、哈爾濱鐵路局的溝通和銜接,做好有色金屬、糧食、化肥和進口物資的運輸工作。要進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區電煤供應長效機制,煤礦企業必須優先保證自治區內電煤供應。進一步完善成品油運輸長效機制,鼓勵中石油、中石化內蒙古銷售呼和浩特分公司與神華集團、伊泰集團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推動煤基合成油就地消化,緩解中西部地區成品油鐵路運輸和保供壓力。保證重點企業產品運輸,保證“白貨”運輸比例達到30%,保證自治區內電煤運輸。
4.抓好虧損企業減虧增盈工作。針對大中型國有企業虧損問題開展四項工作:著力通過整合資源,降低生產成本;著力內部改革挖潛,降低財務成本;著力開拓新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著力通過技術改造,增收節支。全區重點調度和監管20戶虧損較重企業,建立激勵機制,對年度減虧、扭虧、增盈工作進行考評。
5.抓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圍繞實現基礎安全目標,狠抓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確保工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一是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突出抓好高瓦斯礦區、大型煤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煤礦基礎安全,保持不出現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形勢。二是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抓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礎建設,2010年,具備條件的1262戶非煤礦山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14戶金屬和非金屬礦山、6座尾礦庫所屬企業力爭創建為標準化二級企業。三是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監管工作。重點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許可工作,跟蹤危險化學品項目進展情況,監督企業依法合規建設和試生產。加強對重點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管,繼續對自治區重點監控的23戶、盟市重點監控的77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行專家會診,同時加大對已經備案正在試生產的13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四是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凡不服從監管未履行安全許可和備案手續而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特別要重點追究當地政府和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二○一○年一月八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