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務員考試作弊案

2017年4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考試在全區12個盟市同時進行。考試通過最高收35萬。這起案件於2018年底二審宣判,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邰某某等8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金額不等的罰金。

基本信息

案件經過

2017年4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在全區12個盟市同時進行。當日上午10時許,在阿拉善左旗某考場內,監考老師發現考生白某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隨即將其帶離考場並向駐場民警報告。辦案民警以此為線索進行細緻摸排,發現白某背後有一個嚴密的組織考試作弊團伙。

負責偵辦該案的阿拉善盟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張釗說,該案共涉及考生100餘人,歷經7個多月才完成取證。經查,該團伙組織者為韓某某,成員年紀都不大且學歷較高。他們分工明確,分別負責購買作弊器材、購買未實名登記的手機“黑卡”、招攬考生、收取費用、回收並銷毀藏匿作弊器材等一系列環節,且各環節的犯罪嫌疑人只與韓某某聯繫,互相之間不聯繫。

案件偵破

考試通過最高收35萬

阿拉善盟公安局網安支隊支隊長樊劍說,該團伙主要在公務員培訓機構中尋找有作弊意向的考生。談妥之後,在考試前向每名考生收取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的費用。一旦考生通過考試,後續還將收取每人25萬元至35萬元不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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