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
唐代官制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翰林學士一職。唐初于禁中置翰林院,為內廷供奉之所。但唐初翰林院中,除文詞、經學之士外,還有卜、醫、棋、術等各種專門伎藝人員。他們定期入值當班,待詔於院中,以備皇帝召見,陪伴天子下棋、作畫、寫字並為其占卜、治病。總之,他們各以其專長為皇帝游居宴樂服務。此外,皇帝還往往召集一批作為私人參謀的文士,以備顧問,如《唐會要·;翰林院》載,唐太宗曾以虞世南等才彥之士為弘文館學士,“會于禁中”,參決謀議。《新唐書·;劉禕之傳》載,高宗時,召劉禕之、元萬頃等入禁中,“密與參決時政,以分宰相之權,時謂‘北門學士’。”至唐玄宗時,始置翰林學士,《新唐書·;百官志一》說: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誥書敕。開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翰林學士出現之後,便正式分割了中書舍人制詔之權,於是皇帝的命令被分為內制與外製。翰林學士所撰,乃直接從禁中發出,故稱“內制”,用白麻紙寫;而中書舍人所撰,為外朝所擬,故稱“外製”,用黃麻紙寫。內制主要是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立皇后,定太子等重要詔書,而外製則只是一般詔書。例如白居易就曾擔任過中書舍人,也做過翰林學士,他的文集中就收有“中書制誥”和“翰林制誥”兩種,從中可以看出內制與外製的輕重之別。
史載
《新唐書·陸贄傳》載:“始,入翰林,年尚少,以材幸……雖外有宰相主大議,而贄常居中參裁可否,時號‘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