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一隻獅子發現一隻兔子,追了它大半天,最終還是沒追上。其他動物嘲笑獅子,獅子無奈地說:“我跑只不過是為了一頓晚餐,兔子跑卻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我當然跑不贏它。”
其二
一隻獅子遇上一隻兔子,奮力向它撲去。兔子自忖最終難逃獅子的魔爪,便撒腿向草地跑。一個追,一個跑,眼看兔子就要被獅子抓住,獅子卻放棄了兔子。因為獅子發現兔子把它引到一群綿羊面前。羊與兔比,獅子當然要舍兔而取羊,不為別的,只為羊的肉比兔多。
其三
一隻獅子遇上兩隻兔子,一隻在前,一隻在後。前面的善跑,後面的不善跑。後兔與前兔打招呼:你得挺住,多跑一會兒,把獅子拖累;等獅子再來追我時,我就能跑贏它了。最終的結果是,獅子徒勞無功,兩隻兔子安然無恙。要說明的是,後兔事後無償為前兔供應了一個冬季的松子果。
其四
一隻吃飽的獅子在閒逛時發現一隻兔子。獅子想吃它,可胃撐得受不了;想放它,一則覺得便宜了它,二則有損森林之王的威嚴,實在不妥。聰明的兔子看出獅子的心思,說:“高貴的獅子先生,我實在不忍心讓我那不太嫩也不太美的肉來使您飽脹的胃難受,可我也不忍心您因為不吃我而失去您的尊嚴。為了報答您,我決定給您‘回扣’———發現綿羊一定通知您,而您,只需假惺惺地追一追我,到沒人的地方就放了我,就當您活動活動筋骨吧,如何?”獅子眯起眼想了想,果然是個好辦法。於是兔子與獅子玩了一次友誼“賽跑”,事後兔子拿了“回扣”給獅子———它可不敢毀約,因為它知道,明年還得靠那隻經常“吃飽”的獅子幫忙才能“生存”。
其五
上面四隻獅子碰巧同時遭遇上面的五隻兔子,最終的結果是那隻為了保住自己性命只知道跑卻不知道想其他辦法的兔子葬身獅口。因為它也許能跑贏一隻獅子,但絕對不可能又跑贏其他的獅子。後來獅口餘生的四隻兔子碰頭後總結“生存法則”,歸納為四點:第一,只靠自身力量絕對不行;第二,必要時可犧牲他人;第三,發揮集體的力量;第四,充分利用物質利益對敵對友的“親和作用”。這就是“兔子生存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