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顯宗

元顯宗

元顯宗,元世祖忽必烈之孫,母親是闊闊真王妃徽仁裕聖皇后,弘吉剌氏,娶弘吉剌部的普顏怯里迷失為正妻王妃。1290年被封為梁王,出鎮雲南,1292年改封晉王,移鎮漠北,1302年2月8日去世。

基本信息

孛兒只斤甘麻剌(1262年-1302年)也孫帖木兒以嗣晉王即皇帝位,追尊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祔享太室。乃世祖忽必烈之孫、元裕宗真金的長子、成宗鐵穆爾之長兄、武宗海山之伯父、元泰定帝孛兒只斤也孫鐵木兒之父。母徽仁裕聖皇后,弘吉剌氏。
甘麻剌自少為祖母昭睿順聖皇后養育,時常侍奉世祖,未嘗離左右,畏慎不妄言,言必無隱。
至元中,奉旨鎮北邊,叛王岳木忽兒等聞其至,望風請降。既而都阿、察八兒等諸王遣使求和,邊境以寧。嘗出征駐金山,會大雪,擁火坐帳內,歡甚,顧謂左右曰:“今日風雪如是,吾與卿處猶有寒色,彼從士亦人耳,腰弓矢、荷刃周廬之外,其苦可知。”遂命饔人大為肉糜,親嘗而遍賜之。撫循部曲之暇,則命也滅堅以國語講《通鑑》。戒其近侍太不花曰:“朝廷以籓屏寄我,事有不逮,正在汝輩輔助。其或依勢作威,不用我命,輕者論遣,大者奏聞耳,宜各慎之。使百姓安業,主上無北顧之憂,則予與卿等亦樂處於此,乃所以報國家也。”
至元二十六年,世祖以其居邊日久,特命獵於柳林之地。率眾至漷州,恐廩膳不均,令左右司之,分給從士,仍飭其眾曰:“汝等飲食既足,若復侵漁百姓,是汝自取罪謫,無悔。”眾皆如約,民賴以安。北還,覲世祖於上京,世祖勞之曰:“汝在柳林,民不知擾,朕實嘉焉。”明年冬,封梁王,授以金印,出鎮雲南。過中山,又明年春過懷、孟,從卒馬駝之屬不下千百計,所至未嘗橫取於民。
至元二十九年,改封晉王,移鎮北邊,統領太祖四大斡耳朵及軍馬、達達國土,更鑄晉王金印授之。中書省臣言於世祖曰:“諸王皆置傳,今晉王守太祖肇基之地,視諸王宜有加,請置內史。”世祖從之,遂以北安王傅禿歸、梁王傅木八剌沙、雲南行省平章賽陽並為內史。明年,置內史府。又明年,世祖崩,晉王聞訃,奔赴上都。諸王大臣鹹在,晉王曰:“昔皇祖命我鎮撫北方,以衛社稷,久歷邊事,願服厥職。母弟鐵木耳仁孝,宜嗣大統。”於是成宗即帝位,而晉王復歸籓邸。
元貞元年,塔塔兒部年穀不熟,檄宣徽院賑之。又答答剌民飢,請朝廷賑之。詔賜王鈔千萬貫,及銀帛有差。皇太后復以雲南所貢金器,遣朵年來賜。是歲冬,奉詔以知樞密院事札散、同知徽政院事阿里罕為內史。大德二年,詔給秫米五百石。
大德五年,成宗以邊士貧乏,分給鈔一千萬貫。
大德六年正月乙巳,王薨,年四十。王天性仁厚,御下有恩。元貞初,籓邸屬官審伯年老,請以其子代之。內史言於王,王曰:“惟天子所命。”其自守如此,故尤為朝廷所重。然崇尚浮屠,命僧作佛事,歲耗財不可勝計。子三人:泰定帝也孫帖木兒、松山、疊里哥兒不花。王薨後十年,元仁宗即位,謚王獻武。又十一年,元英宗遇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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