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設計師那樣思考2

內容介紹

“品牌”這個概念,就像其它在市場中套用很廣、在公眾意識中紮根很深的概念一樣,很難去定義。它只是簡單代表一種產品,比如我們櫥櫃裡的穀物分離器?一種企業強加給我們的洗腦工具?還是像其它任何一種刺激我們情感和才智的藝術形式一樣,是一種極富創造力的傑作?
對那些整天思考這個問題的人來說,本書讓他們對這個問題的討論變得更有啟發意義,更有價值。本書的每一章都是黛比?米爾曼(她本身就是)和該領域中的某位大師之間的大段對話,絕不浪費時間,直奔主題,他們討論的都是設計師、行銷顧問、廣告代理商這些“瘋子”、發明家和革命家(還有無處不在的消費者們)關心的核心問題。由於自己對該領域就十分精通,米爾曼的問題能夠從這22位受訪者口中得到清晰明了,又有獨到見解的回答,這些人中包括了文化評論家馬爾科姆?格拉德維爾、傳奇設計師凱瑞姆?瑞希德、行銷大師湯姆?彼得斯和賽斯?高汀,以及現代品牌化領域的教父沃利?奧林斯。
本書充滿魅力、給人以啟迪,它以一種前所未有的角度闡述了現代的品牌化過程,並指出了企業和消費者怎樣才能最充分地理解我們消費和推行品牌化進程的原因。
與22位全球頂尖的設計師、創意總監、戰略家和評論家關於品牌進行了一連串極富啟發意義的對話
品牌化在其發展道路上不斷變化,而我希望這本訪談錄能夠為讀者展示21世紀第二個十年品牌化發展的縮影。
——黛比?米爾曼
當今沒有人能像黛比?米爾曼一樣,在言論和著作中都透漏出其在品牌化領域具有淵博的知識、開放的思想和極富魅力的表現方式,更沒有人能在同世界上最具影響力的學者和設計師交流時做到這些。這本書充滿了智慧。
——科特?安德森(Kurt Andersen),小說家,“360工作室”節目的主持人
這些絕妙的訪談提醒了我們,為什麼在這個每個人都有著充足選擇的時代之中,品牌的重要性依然存在,甚至比過去還強。無論你對品牌的態度是喜愛還是厭惡,或者只是想要了解品牌是如何對我們產生影響的,黛比與這些世界頂級的設計師和學者之間的對話對會帶給你很多值得思考的東西。
——喬納?萊勒(Jonah Lehrer),著有《我們如何做出決定》(How We Decide)和《普魯斯特是個神經學家》(Proust Was a Neuroscientist)
我還是將這本書讀完並且獲益良多,我相信,你也會這樣做的。因為這本書並不是一部生搬硬套樣板文章的選集,它更像是一場熱鬧的宴會,你永遠都無法預見怎樣的人會說出怎樣的話。
——羅布?沃克(Rob Walker),著有《買單:我們到底消費的是什麼》(Buying In: The Secret Dialogue Between What We Buy and Who We Are)

作者介紹

黛比?米爾曼
在設計領域已經工作了25個年頭了,她是Sterling品牌顧問公司的設計部主管,這一職位讓她能夠對超過200家全球性品牌的再設計過程進行審視;同時她還是紐約視覺藝術學院品牌化專業的創始人之一,並擔任該專業的教授。黛比主持網路脫口秀“Design Matters”——極受歡迎的提供評論和對話的視覺文化論壇。她是設計報導界的領軍人物之一,美國設計師協會(AIGA)委員,常在設計類部落格“Speak up”中發表文章。
米爾曼曾著有《像設計師那樣思考》(How to Think Like a Great Graphic Designer,2007年)、《平面設計法則》(The Essential Principles of Graphic Design,2008年)、《回望:人生和設計事業的岔路口》(Look Both Ways: Illustrated Essays on the Intersection of Life and Design,2009年)。現居紐約市。

作品目錄


前言
一沃利?奧林斯(Wally Olins)
“品牌”這個詞不僅被過度使用,還使品牌化過程顯得膚淺,而且只有裝飾作用,現在對於這個詞的使用已經大大降低了它實際含有的複雜性和重要性。
二格蘭特?麥克拉肯(Grant McCracken)
實話實說,這是我非常欣賞設計師的原因之一:在我看來,企業正是以他們為媒介來認真嚴肅地對待文化的。
三菲爾?鄧肯(Phil Duncan)
現在的品牌有責任去加強與民眾的聯繫,是民眾給了品牌生存的空間,正因為這樣,一旦某個品牌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很快地,它要么成功,要么就徹底失敗。
四多莉?滕斯托爾(Dori Tunstall)
設計是非常重要的,它創建了一個平台,以方便人與人之間建立相互聯繫。這個過程並不只包含科技,科技只是提供了一種建立連線的方法,但清晰度和透明度才是這種連線的內在價值。
五布萊恩?柯林斯(Brian Collins)
我們創建了品牌,就是創建了信仰和信仰體系,我們建造了某種框架,以方便我們更好地理解世界。
六維吉尼亞?波斯特麗爾(Virginia Postrel)
像耐克或蘋果這些品牌,它們除了給予消費者品牌品質的保證,還將自身與很多文化效益緊密聯繫在一起,這就催生了一些刻意體現自身文化效益的品牌:你如何在一個特定的時段內讓這些文化效益看起來很酷、很吸引人?
七布魯斯?達克沃斯(BruceDuckworth)
我一直堅持做到的,就是如果你走進我們的工作室,你可以隨意拉開一個抽屜,或是看看我們所完成的任意一項設計,我的每一件設計都能讓我感到驕傲和自豪,因為我作品的品質一直都擺在那裡。
八大衛?巴特勒(David Butler)
人們將它的經典玻璃瓶與民主、對於自由和樂觀主義精神的更高追求以及經濟成長聯繫起來。而我面對的挑戰,就是如何用設計來維持這種聯繫、這種狀態。
九斯坦利?漢斯沃思(Stanley Hainsworth)
一個真正好的品牌化過程一定會調查人們對品牌、產品和客戶體驗的所有看法,你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推出的任何一件產品、說的任何一句話,這所有的一切都會累積起來,構成品牌的外在表現。
十謝麗爾?斯萬森(Cheryl Swanson)
品牌是一種圖騰,讓我們認識到自己在文化中所處的位置,即我們當前所在的地點和走過的路程。同時,它還能讓我們看清自己前進的方向。
十一喬?達菲(Joe Duffy)
每個品牌都會成為一種標誌,無論是在你的冰櫃、儲藏室和壁櫥里,還是在其他什麼地方,你都能感受到這種標誌,那些我們選擇的品牌就展現出了我們自身的個性特點。
十二瑪格麗特?揚布拉德(Margaret Youngblood)
品牌正在以一種簡潔隱晦的方式表現著我們的身份、喜好和價值觀。隨著世界變得越來越混亂,人們對一件事物的持續關注時間越來越短,品牌的這種作用就顯得越發重要。
十三賽斯?高汀(Seth Godin)
“品牌”是一種替代品,替代的是人們的期望、體驗、不同世界觀間的聯繫以及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承諾,同時“品牌”也是這些東西的一種委婉說法,是一種簡化的表達方式。
十四丹?福爾摩沙(Dan Formosa)
典型的設計過程都是直線型的,階段一是調研,階段二包括了概念的創造,階段三則主要是對概念的改良和開發,最後則是由設計團隊對設計方案進行定稿。
十五比爾?莫格里奇(Bill Moggridge)
設計背景是在不斷變化和擴展的,你可以把它看做三個同心圓。最裡面的圓代表個人,中間的圓代表建築環境,而最外面的代表整體的大環境,每一個同心圓都在一個設計背景中變化和移動,而這個設計背景本身也在不斷擴展。
十六肖恩?亞當斯(Sean Adams)
我想商家最大的認識誤區就在於,他們通常認為自己企業的商標就是品牌,而對商標進行再設計,就是在某種程度上對品牌做出了改變。但實際上商標和品牌沒什麼關係。
十七丹尼爾?平克(Daniel Pink)
這就是社會心理學家所說的“快樂水車”現象:如果你總是想通過購物或者買大房子來證明自己,並從中獲得滿足感,那你就像在跑步機上跑步一樣,永無盡頭,但又無法自拔,它無法為你提供持久的滿足感。
十八迪蒂?戈登(DeeDee Gordon)
僅僅做出極富創造力的作品是不夠的,消費者不會因為你說這個想法好就喜歡它,他們需要參與到這個在他們看來流暢、自然或者具有其他性質的創造過程中。
十九凱瑞姆?瑞希德(Karim Rashid)
對我來說,設計已經成為了一種大眾化的藝術,因為它允許每個人都能擁有美好的事物,讓生活更加舒適、更加愉快、更有美感、更感人、更有表現力等等。但是這種“大眾化的藝術”並不是藝術,實際上,進入藝術世界會讓人感到很尷尬。
二十亞歷克斯?博古斯基(Alex Bogusky)
所有人都知道為設計評分有多難,“時髦的設計”很明顯不如更經典的設計耐用,而要讓人們意識到這一點,必須讓設計引導文化的前進,再由文化完成這個改變。
二十一湯姆?彼得斯(Tom Peters)
坦白地說,我更想用“故事”這個詞替代“品牌”。因為一方面,我們正在過度使用“品牌”這個詞;另一方面,從某種角度來說,當我說品牌時,我聽起來更像是在做廣告,而當我說故事時,我更接近普通人。
二十二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
“品牌”這個詞,和“非洲”類似,都有著自己的含義。當然,它的使用程度和重要程度都沒法和“非洲”比,它們都是同一個問題的不同實例,只是“品牌”這個例子更簡單一點。但是儘管簡單,它也存在問題,這個詞現在被隨便亂用,因為用法實在太亂了,所以我在想我們是不是最好直接取消這個詞。
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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