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公元12世紀末,大理國南部的傣族割據勢力統一瀾滄江中游地區、組建聯盟國家“勐泐” (漢譯“景隴國”),居住在“勐泐”境內的傣族開始在其它地區傣族面前自稱“傣泐” (意為“泐國傣族”)。“勐泐”政權一直延續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居住在“勐泐”的傣族、或近百年由“勐泐”遷出的傣族都自稱“傣泐”。目前,自稱“傣泐”的群體已經遍布中國雲南南部、緬甸撣邦東北部、寮國北部、泰國北部、越南西北部等,總人口約120萬左右。
“傣泐”沒有姓只有名,但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的代稱,如普通百姓男的名字前加“艾”(男子的意思),女的加:“玉”(女子的意思);刀、召、希禮等則是貴族和王室的稱謂。如:召存信、刀林蔭、艾罕、玉香等。在患重病痊癒之後,或者發生不幸事件之後,為了欺騙惡“批(鬼神)”,患難的人要換名字,才能轉危為安,但表示性別的字不改。
宗教信仰
“傣泐”把佛教與原始宗教的鬼神觀念結合起來。“傣泐”認為那些死了的傣族英雄或聖人會進入天堂並保佑著族人,他們把這些人稱作“披”;而把那些非正常死亡的人稱為“批”。在傣語中這兩個字的讀音很相近,但它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別表示聖靈和鬼,善良的“披”相當於神,惡毒的“披”相當於鬼,專門幹壞事,給人世間製造病痛、災難,破壞莊稼、唆使人犯罪,人們都怕他。家“披”專門保佑家庭成員的安康幸福,使家裡沒有火災,沒有偷盜等惡性事件。寨“披”則專門保護村寨的安寧,在老林里設有廟,寨民每年供祭一次。勐(國家)“披”是最大的神,建立村寨有功勞的人或者是打敗進犯敵人立下大功者,死後其靈魂變成“披”,各村寨三年一次小祭,四年一次大祭,認為他會賜福人間。
婚姻家庭
“傣泐”的婚姻最突出的特點是,先入贅後娶妻。下聘禮之後不久,一般是幾天之後,就要舉行入贅禮,一般在泐歷的十、十一、十二月間,也就是在秋收之後的農閒期間進行。入贅禮結束後,新郎就搬到妻子家居住。在妻家居住時間的長短,由妻子的家庭狀況決定,如果岳父母家勞動力少,生活孤獨,入贅時間就長,反之則短。一般是3至5年,也有8至10年的,最長久的達10多年。上門郎在入贅期間要擔負繁重的勞動。這期間年輕夫婦是否生孩子,對這個家庭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有了孩子上門郎就可以脫離岳父母家,另立門戶,單獨生活。沒有生孩子,就得延長入贅期限。也有年輕夫妻對等居住在男女雙方父母家若干年的,期限滿後才能建立新家庭,單獨生活。
“傣泐”的家庭是父母與子女兩代人構成的小家庭,也有三代人構成的大家庭。“傣泐”男女組建家庭後,若女方主動提出來要離婚,寨子裡就要罰一頭水牛;若是男方先提出來,就罰一頭黃牛。因此,離婚的人很少。如果夫妻雙方都提出離婚,財產則共同平分。
服飾特點
“傣泐”的服飾不論男女都有兩套,一套是平日和勞動時穿的,用棉布製作;另一套是節日和喜慶時穿的,一般是絲綢料子。“傣泐”女子穿裙,內裙和外裙套在一起穿,還佩戴各種金銀、象牙、石頭做成的裝飾品,也有用硬幣貼在節日穿的禮服上、裙子上。“傣泐”男子則有戴手鐲、蓄長發、穿耳垂、文身、染牙等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