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姆·克勞法

傑姆·克勞法泛指美國南部各州自19世紀70年代開始制定的對黑人實行種族隔離或種族歧視的法律。實質上是美國內戰結束後南部各州白人種族主義政府所制定的“黑人法典”的繼續,主要內容是通過徵收人頭稅、選舉登記、文化測驗、僅容許白人參加預選等手段,剝奪黑人選舉權。

傑姆·克勞法

正文

泛指美國南部各州自19世紀70年代開始制定的對黑人實行種族隔離或種族歧視的法律。傑姆·克勞原是19世紀上半葉黑人歌舞劇中一首歌曲的名稱,劇中扮演反叛者的黑人在歌詞中曾用傑姆·克勞的名字,以後就成為對黑人的蔑稱。這種法律實質上是美國內戰結束後南部各州白人種族主義政府所制定的“黑人法典”的繼續,主要內容是通過徵收人頭稅、選舉登記、文化測驗、僅容許白人參加預選、“祖父條款”(即法律規定本人或其祖輩在1867年參加投票者才享有選舉權)等手段,剝奪黑人選舉權;並在學校、住區、公共運輸、公共場所(包括旅館、劇場、公園、教堂、醫院、娛樂體育場所等)以及就業、司法、軍役、婚姻等各方面,實行殘酷的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由於黑人運動蓬勃發展。通過《美國憲法修正案》第23、24條(見《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國會制定的1957、1960、1964和1968年4部《民權法》,1965和1970年的《選舉權法》,以及最高法院的一些判例(其中最著名的是1954、1955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員會案”判例,其中規定,公立學校實行種族隔離是違憲的),對黑人的種族隔離或歧視的形式,已從“法律上的種族隔離”(de jure segregation),即法律上公開規定對黑人實行隔離,逐步轉變為“事實上的種族隔離” (de facto se-gre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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