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一年一度的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正在進行中,班上出現了一些很有爭議的申請者,雖然他們都提供了“貧困證明”,但很多同學都覺得這些“貧困生”的家庭並不貧困,甚至連困難都說不上。
按照2007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政策體系的意見》及其配套辦法,申請者只要提供有關部門加蓋公章的貧困證明,證明自己家庭的經濟狀況不佳,即可提出助學金申請。助學金的評定與獎學金的最大不同在於,獎學金與成績掛鈎因而易於量化,而助學金的認定條件過於籠統,留下了很多“作偽”的空間。
現實
這些所謂的偽貧困生沒有絲毫的道德恥感。這些“貧困生”平時都用著高檔的手機和電腦,動輒穿一身名牌招搖過市,咋看咋不像需要靠助學金過活的一類人——更令人憤慨的是,他們在拿到助學金後,這筆錢也往往被用作請客吃飯或奢侈消費。
在對貧困生的界定方面,學校往往以學生所在地民政部門蓋章的貧困證明作為重要依據,而一些基層民政部門存在把關不嚴問題,甚至有一些學生入學時就帶著已蓋了公章的空白證明。因目前缺乏統一的評定措施,在評定受資助對象時,往往是各班各自為政,班內平分貧困生助學金的現象在內蒙古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同時,目前各高校將貧困生資助比例在各專業平均分配的做法,也使部分貧困生享受不到助學金待遇。
原因
巨觀原因
現階段國家的獎學金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額度分別為每學年8000、5000、2000元。在其中,國家獎學金數量較少,發放對象為全體大學生,發放比例低於0.5%,此項獎學金髮放與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無關;而另外兩項獎學金的發放對象,均為家庭經濟貧困學生。
因此,在利益的驅使下,很多學生被家長要求、或者為了有自己的“私房錢”,紛紛採用欺騙、瞞報的方式,減少登記表中的收入,使一個能夠寒暑假能夠乘坐飛機往返的學生變成了“貧困生”,拿著本應該給予真正貧困學生的獎學金、助學金。而真正的貧困生,卻因為家長沒有關係,在生源地得不到街道、村委會的貧困生證明,從而無法拿到這些獎學金。
微觀原因
大家大致總結出“偽貧困生”現象出現的幾大原因:一是既有的貧困生認定程式在制度設計上有漏洞,模糊的標準讓作偽者有了“可乘之機”;二是造假的成本遠小於收益,家長通過一定關係弄到“貧困證明”並非難事,學生拿著一紙證明“撞運氣”就可能騙到幾千元的助學金;三是部分學生以及家長的道德感不強。須知道,一個蘿蔔一個坑,“偽貧困生”占掉的是原本屬於貧寒學子的有限的資助指標。這些“偽貧困生”,顯示的是道德上的“貧困”。
道德貧困
須知道,一個蘿蔔一個坑,“偽貧困生”占掉的是原本屬於貧寒學子的有限的資助指標。這些“偽貧困生”,顯示的是道德上的“貧困”。
這是社會不良現象對學校的傳染、在校園裡的體現,但也不能事事都往“社會”一推了事,不能事事都待“社會風氣好轉”以後才輪到“我”來解決問題。消除“偽貧困生”,除了學校繼續探索更科學更人性化的甄別機制、加大造假學生的失信成本外,最徹底的,還要靠學生的道德自律。作為受“醬缸文化”薰染還相對較輕的熱血青年,即使單純從自身發展出發,也應該更有勇氣和必要抵制這種蠅頭小利的誘惑。
評論
類向通過卑鄙手段國家伸手的行為,可以算作詐欺犯罪的前兆,竟然出現在全國的大學生群體中,使人不得不為這個國家的未來擔憂。
在此,建議國家教育和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的核實工作,杜絕此類詐欺行為,把國家的這筆資金真正發放到貧困學生的手中。
另外,還可以通過民眾的眼睛起到監督作用,不要讓公示制度成為過場,一張放在學校角落的公示牌是不能讓這項最後的挽救措施發揮作用的。應該在顯要位置發布學校的獎學金、助學金髮放信息,並採取匿名舉報的方式,糾出那些偽貧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