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華保險於2008年推出“健康福星”終身重大疾病保險系列產品,其中包含兩款責任相同、各有側重的子產品——“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和“健康福星雙增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產品特色
雪中送炭 全面規範的重疾保障32種重疾包含了絕大多數高發常見的病種,保障全面。
水漲船高 快速增值的健康基金
保額每年快速遞增,健康賬戶資金充足,為幸福家庭保駕護航。
高枕無憂 每年提升的身價賬戶
保額每年穩健遞增,在擁有終身健康保障的同時體現身價尊嚴。
錦上添花 靈活選擇的養老功能
66歲後可靈活轉換養老年金,一份投資兩種選擇,為晚年生活錦上添花。
產品基本信息
交費方式: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30年交保險期間:終身
投保年齡:
一次交清:30天以上——60周歲
10年交: 30天以上——50周歲
20年交: 30天以上——45周歲
30年交: 30天以上——40周歲
保險責任
1、重疾保險金:若發生附加險契約所列32種重大疾病之一:
契約生效或復效一年內,給付基本保額×10%+所交保費;
契約生效或復效一年後,給付基本保額 ×(1 +3%×保單經過整年度)。
2、疾病身故保險金(因非契約所列32種重大疾病身故):
契約生效一年內,給付基本保額×10%+所交保費;
契約生效一年後,給付基本保額 ×(1 +1%×保單經過整年度)。
3、意外身故保險金:
給付基本保額 ×(1 +1%×保單經過整年度)。
適宜人群
“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它適應廣泛的社會群體,無論是少兒、還是中青年人群均可投保。利益演示
以30歲男性為例險種簡稱 | 基本保額 | 交費期 | 保障期 | 年交保費 |
健康福星增額 | 10萬元 | 20年交 | 終身 | 4860元 |
附加住院醫療(有社保) | 1萬元 | 一次交清 | 1年 | 234元 |
年交保費總計 | 5094元/年 |
計畫利益說明
1、健康賬戶:若不幸發生契約所列32種重大疾病之一:契約生效或復效一年後,給付10萬元×(1+3%×保單經過整年度),即在10萬元基礎上每年遞增3000元。2、身價賬戶:因意外傷害或契約生效一年後內因疾病身故,給付10萬元×(1+1%×保單經過整年度),即在10萬元基礎上每年遞增1000元。
3、醫療賬戶:每次住院,對超過3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 95%的比例報銷,累計可報銷10000元/年。
4、養老帳戶:66周歲開始擁有轉換養老年金的權利。
健康福星雙增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保險特點
雪中送炭 全面規範的重疾保障
33 種重疾包含了絕大多數高發常見的病種,保障全面。
水漲船高 快速增值的健康基金
保額每年快速遞增,健康賬戶資金充足,為幸福家庭保駕護航。
高枕無憂 每年提升的身價賬戶
保額每年穩健遞增,在擁有終身健康保障的同時體現身價尊嚴。
錦上添花 靈活選擇的養老功能
66 歲後可靈活轉換養老年金,一份投資兩種選擇。
保險責任
重疾保險金契約生效一年內,10%基本保額+所繳保費
契約生效一年後,基本保額 ×(1 +5%×保單經過整年度)
疾病身故保險金(因非契約範圍內疾病身故):
契約生效一年內,10%基本保額+所繳保費
契約生效一年後,基本保額 ×(1 +5%×保單經過整年度)
意外身故保險金
基本保額 ×(1 +5%×保單經過整年度)
保險案例
舉例:王先生30歲購買10萬保額的“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20年繳費,年繳保費8500元,在保單經過整年度滿20年後,保險利益如下:
(1)健康賬戶20萬元,其計算方式為:10萬元 ×(1+ 5%×20年)=20萬元
如果此時患有33種重大疾病中的一種,一旦確認屬於保單保障範圍內的責任,即可以得到20萬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
(2)身價賬戶20萬元,其計算方式為:10萬元 ×(1+ 5%×20年)=20萬元
如果他時不幸因疾病(契約外疾病)或意外身故,可以得到20萬元的身故保障金;
(3)如果健康地生活,在滿66周歲後還可以將對應現金價值的全部或部分轉換為養老年金。
優勢和不足
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是新華保險推出的重疾保險產品。對於重疾險來說,對重大疾病的保障是其核心的競爭力。健康福星與同類重疾產品相比較,有其明顯的優勢。第一,32種重疾保障。健康福星提供32種重大疾病的保障範圍,除了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新華公司全面為客戶著想,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7種重大疾病,這樣一個包含32種重大疾病的產品覆蓋了人生可能遇到的高發病種,保障全面。
第二,不斷增值的健康賬戶。健康賬戶隨著投保年限的增長會不斷增值,這是該款產品最大的特色。保額每年固定遞增,充足的健康賬戶保障終身,為幸福家庭保駕護航。在發生重疾需要醫療費用時,可及時獲得“長大”後的重疾保障金。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內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加上所繳保費;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後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的重疾保險金為:基本保險金額×(1+3%×保單經過整年度),這個“3%”就是每年遞增的保險金額百分比。
第三,每年提升的身價賬戶。保額每年穩健固定遞增,身價賬戶年年在提升,擁有終身健康保障的同時更享有終身身價,充分體現人生尊嚴。該款保險提供疾病身故保險金和意外身故保險金。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內因患疾病身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加上所繳保費;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後因疾病身故或在契約生效後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險公司給付的身故保險金為:基本保險金額×(1+1%×保單經過整年度),這個“1%”也是每年遞增的保險金額百分比。
第四,可靈活選擇的養老功能。在年滿66周歲時開始享有靈活轉換養老年金的權利,即可以將對應的現金價值全部或部分轉換為養老年金,以供被保險人養老所用。一份投資兩種保障,為健康養老錦上添花,晚年生活不僅安逸自如,而且減輕了後代的撫養負擔。
對於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來說,健康賬戶與身價賬戶的不斷增值是吸引眾多用戶購買的重要原因,同時靈活的養老功能對人們的養老方式作出了更多考慮。但是,與同類產品相比較,它仍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對殘疾保障的缺失。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可能出現的結果之一就有殘疾。對於投保重疾險的用戶來說,就想儘可能的保障所有的潛藏風險。因重疾引起的殘疾尤其是高度殘疾,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不堪重負,面臨的一種情況可能為: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障了治療重大疾病的過程,但是治療後面臨的殘疾生活如何保障。因此,重疾險對殘疾尤其是高度殘疾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而健康福星只提供了重大疾病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包含了對殘疾的保障。例如,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提供高度殘疾的保障,保險公司按基本保額的三倍給付高度殘疾保險金,但會扣除已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
第二、第一年對被保險人的保障偏低。健康福星的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該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導致身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與所繳保費之和;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患有契約所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與所繳保費之和。例如,30歲的李先生,基本保額10萬,分20年交費,需年繳4860元,如果在第一年患有重疾,那么它只能獲得5860元。在同類產品中,例如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在過了180天的等待期後初次患有重大疾病,可獲得2倍的基本保額;同時被保險身故,可獲得基本保額的三倍給付身故保險金。
常見問題
1、什麼是現金價值?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為解除契約時,根據精算原理計算的,由保險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金額在現金價值表上載明,保單年度之內的現金價值金額可以向保險公司查詢。2、什麼是保單年度?從保單生效日或保單生效對應日零時起至下一年度保單生效對應日零時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3、什麼是養老年金轉化?在契約有效期內,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可於被保險人年滿66周歲起的任一保單生效對應日將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的部分或全部轉換為養老年金,養老年金轉換應符合當時保險公司提供的領取方式及標準,對養老年金轉換的部分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該保險的保險責任。
4、中途如果患有重疾,契約是否終止?這是一款終身重疾保險,如果在保障期間內發生重疾保險責任,一次性給付保額,契約效力終止。5、什麼是認可醫院與專科醫生?認可醫院指二級及以上非盈利性醫院、二級及以上社保定點醫院或本公司認可的其他醫院。專科醫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證書》,並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註冊;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師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職稱證書》;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