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健康福星

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是新華保險推出的重疾保險產品。 第一,對殘疾保障的缺失。 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包含了對殘疾的保障。

保險介紹

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
交費方式: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險期間:終身
投保年齡:出生30天以上——60周歲
保險責任:
1、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一年內,由保險公司認可醫院的專科醫生確診發生該契約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10%與所繳保費之和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契約效力既行終止;
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一年後,確診發生本契約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本契約基本保險金額×(1+3%×保單經過整年度)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契約效力既行終止。
2、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該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導致身故,保險公司按契約基本保險金額的10%與所繳保費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效力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於契約生效或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一年後因疾病(該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導致身故,保險公司按照契約基本保險金額×(1+1%×保單經過整年度)給付身故保險金,契約效力既行終止。
該產品所承保的32種重大疾病是指:
1、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后遺症;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個肢體缺失;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腦腫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12、深度昏迷;13、雙耳失聰;14、雙目失明;15、癱瘓;16、心臟瓣膜手術;17、嚴重阿耳茨海默病;18、嚴重腦損傷;19、嚴重帕金森病;20、嚴重III度燒傷;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23、語言能力喪失;24、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25、主動脈手術;26、嚴重多發性硬化;27、醫護人員職業行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28、急性壞死性胰腺炎;29、肌營養不良症;30、系統性紅斑狼瘡性腎炎;31、終末期肺病;32、嚴重姨島素依賴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以上前25種重大疾病的名稱和釋義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的疾病名稱和釋義。第26種至32種疾病為新華保險公司增加的疾病類型。

優勢和不足

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是新華保險推出的重疾保險產品。對於重疾險來說,對重大疾病的保障是其核心的競爭力。健康福星與同類重疾產品相比較,有其明顯的優勢。

第一,32種重疾保障。健康福星提供32種重大疾病的保障範圍,除了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新華公司全面為客戶著想,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7種重大疾病,這樣一個包含32種重大疾病的產品覆蓋了人生可能遇到的高發病種,保障全面。

第二,不斷增值的健康賬戶。健康賬戶隨著投保年限的增長會不斷增值,這是該款產品最大的特色。保額每年固定遞增,充足的健康賬戶保障終身,為幸福家庭保駕護航。在發生重疾需要醫療費用時,可及時獲得“長大”後的重疾保障金。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內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加上所繳保費;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後患上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的重疾保險金為:基本保險金額×(1+3%×保單經過整年度),這個“3%”就是每年遞增的保險金額百分比。
第三,每年提升的身價賬戶。保額每年穩健固定遞增,身價賬戶年年在提升,擁有終身健康保障的同時更享有終身身價,充分體現人生尊嚴。該款保險提供疾病身故保險金和意外身故保險金。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內因患疾病身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加上所繳保費;當被保險人在契約生效一年後因疾病身故或在契約生效後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險公司給付的身故保險金為:基本保險金額×(1+1%×保單經過整年度),這個“1%”也是每年遞增的保險金額百分比。
第四,可靈活選擇的養老功能。在年滿66周歲時開始享有靈活轉換養老年金的權利,即可以將對應的現金價值全部或部分轉換為養老年金,以供被保險人養老所用。一份投資兩種保障,為健康養老錦上添花,晚年生活不僅安逸自如,而且減輕了後代的撫養負擔。
對於健康福星增額終身重大疾病保險來說,健康賬戶與身價賬戶的不斷增值是吸引眾多用戶購買的重要原因,同時靈活的養老功能對人們的養老方式作出了更多考慮。但是,與同類產品相比較,它仍存在一些不足。
第一,對殘疾保障的缺失。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可能出現的結果之一就有殘疾。對於投保重疾險的用戶來說,就想儘可能的保障所有的潛藏風險。因重疾引起的殘疾尤其是高度殘疾,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不堪重負,面臨的一種情況可能為:重大疾病保險金保障了治療重大疾病的過程,但是治療後面臨的殘疾生活如何保障。因此,重疾險對殘疾尤其是高度殘疾的保障顯得尤為重要。而健康福星只提供了重大疾病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在一些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包含了對殘疾的保障。例如,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提供高度殘疾的保障,保險公司按基本保額的三倍給付高度殘疾保險金,但會扣除已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
第二、第一年對被保險人的保障偏低。健康福星的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因疾病(該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導致身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與所繳保費之和;被保險人於契約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患有契約所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險公司給付10%的基本保險金額與所繳保費之和。例如,30歲的李先生,基本保額10萬,分20年交費,需年繳4860元,如果在第一年患有重疾,那么它只能獲得5860元。在同類產品中,例如國壽康寧終身重大疾病保險,在過了180天的等待期後初次患有重大疾病,可獲得2倍的基本保額;同時被保險身故,可獲得基本保額的三倍給付身故保險金。

適合人群

1、年輕群體投保時間越早,健康賬戶增加越多,以10萬保額為例,每年健康賬戶將增加3000元。20歲的人與50歲的人相比,越年輕獲得的額外增值越多。因此,這款產品更適合年輕人來購買。
2、保費預算中等的人群。與同類重疾險相比,這款產品的保費較適中,不會太高。例如31歲的吳女士,購買健康福星,基本保額10萬,交費時間20年,每年所交保費為4590元;而購買國壽康寧終身,每年所交保費4620元的對應基本保額為6.7萬。
3、想要將養老與重疾同時考慮的用戶也可購買這款產品。該產品為投保人提供了養老年金選擇權,如投保人晚年需要養老金,在66周歲後還可將保單全部或部分轉換為養老年金,體現“以人為本、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讓投保人享有更多自主選擇權利,為晚年生活錦上添花。
中老年人並不適合購買這款產品,因為50周歲以上只能選擇10年或一次性交費,健康賬戶的增長也有限。健康賬戶的增長方式為:
10年後:10萬元*(1+3%*10年)=13萬元;20年後:10萬元*(1+3%*20年)=16萬元;30年後:10萬元*(1+3%*30年)=19萬元;40年後,10萬元*(1+3%*40年)=22萬元等
因此,在選擇重疾險時,不僅要考慮產品提供的保障,更要考慮是否適合自身情況。

產品特色

32種重大疾病:保障32種重大疾病,包含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在此基礎上又增加了7種重大疾病身價賬戶:保額每年穩健固定遞增,身價賬戶年年在提升,擁有終身健康保障的同時更享有終身身價,充分體現人生尊嚴。健康賬戶:保額每年固定遞增,充足的健康賬戶保障終身,為幸福家庭保駕護航。靈活選擇的養老功能 :在年滿66周歲時開始享有靈活轉換養老年金的權利,晚年生活不僅安逸自如,而且減輕了後代的撫養負擔。保額及繳費期間自由可選,滿足您的理財需求:保額及繳費期間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選擇,成功投保後無須擔心費率隨年齡上漲承保年齡:出生30天以上——6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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