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巴原則

倫巴原則RUMBA Principle

R :relevantU :understandableM :measurableB:believableA:achievable。

廣告目標AdvertisingObjective
我們希望我們製作的廣告傳達什麼樣的訊息?仔細想想,總有一個特定的目標(通常來自一個問題或是潛在的問題)。切勿要求太多。要實際。廣告目標必須配合預算;你絕不可能用兩毛錢來改變世界。要確切。切勿寫“大量銷售”;這樣既浪費時間,也浪費空間。再提醒一次,要符合倫巴原則。是從溝通的角度界定廣告在和目標消費者溝通後期望達成的具體方向目標市場消費群TargetGroup要明確。“年輕人”就不夠明確。但反過來說,你也無法避免任何種類的人在公共場所看你的廣告。所以不要過份精確地限定你的目標消費群,除非你已確定你的描述不會引起任何的疑議。(當然,若你能區隔出小部分的人口,必能提供更大的創意空間。)不管做什麼,設法建立起你的潛在消費群特性的研究報告。你的目標消費者應該是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依模剪下之圖樣。競爭情況competitiveFrame這是作戰的策略。除非你知道你的敵人是誰,以及他的策略為何,否則你無法打贏他。(或者我們再繼續套用路線圖的說法;在不清楚旅途上會碰到什麼障礙的情況下,是很難順利完成一趟旅程的。)在競爭情況這方面要儘量多作研究。並且在這上面,儘可能提供訊息。但要記住:將得來的訊息寫得有條理,具有可讀性,否則沒有人會去讀它。競爭情況CompetitiveFrame在競爭情況中最重要的是競爭者的廣告。儘量蒐集所有競爭者的平面廣告表現及廣告影片。這樣做,除了能避免和競爭者作出同樣的東西外,我們更可由其廣告表現研判、推敲出競爭者所依據的策略為何。(按照我們的方程式,朝反方向去推,這樣作是值得的;在你的作業過程中不妨去試試看。)消費者認知Consumerperception要讓我們的廣告活動有具體的成效,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它運用在真正的消費者身上。也就是運用在我們的“目標消費群”身上。廣告本身並沒有任何效用。只有當它去影響消費者時,才發揮作用。就拿現今所謂的直接反應*來說,或許應該叫做立即反應(反正絕不會叫做間接反應);其目的就是要使消費者能馬上動手填一張折扣券,寫一張支票,拿起電話,…等等。消費者認知ConsumerPerception從另一方面來說,一個企業廣告目的也可能只是希望使一個和這公司從未有過接觸或從未購買過該公司產品的消費者,對這個公司留下好的印象。但大部分的廣告目的還是用來改變消費者對某項產品的看法。這樣一來,當他要選擇商品時,就會優先考慮我們的。消費者作品牌的選擇,可能是經常性的(如選擇啤酒,肥皂粉),也可能是偶爾一次的(如選擇機票,銀行),但我們要牢記的是,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消費者做選擇的那一刻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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