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1.漢語詞典的解釋:用低價買進物品後以高價賣出,從中非法牟利。
2.工具書中的解釋:亦稱投機倒把。廉價購貨後高價售出,藉以獲取暴利。它包括轉手緊俏物資、長途販運、買空賣空等。在經濟體制改革中,倒買倒賣有合法與非法之分。
3.違反國家關於流通領域的法規和政策,利用商品物價落差,非法買入賣出牟取暴利的行為。
概況
過去我們之所以否定所謂倒買倒賣, 主要是在計畫經濟條件下好多東西用行政性命令規定,只準國營商業經昔,不允許私人或其他經濟成分經營。誰搞了這些東西的經營,誰就成了被人人批評的倒買倒賣,甚至會受到法律的查處。現在我們的市場這樣活躍,各種商品琳琅滿目,豐富多彩,這正是允許多方面倒買倒賣並開展公平競爭的結果。
至於所謂的投機倒把, 要比倒買倒賣更複雜一些。它除了也是以盈利為目的以外,主要是指某些買空賣空的行為。即一般情況下這些人手裡並沒有掌握多少實際的東西,主要是通過對市場的觀察分析,預測一定時期的供求和價格走勢,抓住機會,用契約的形式大宗買進或賣出某種商品從中謀利。買空賣空搞不好也有可能虧損,其風險一般是比較大的,所以往往被人們稱之為投機。在計畫經濟條件下,由於什麼都必須由國家計畫安排,這種現象當然是不允許存在的。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要不違法就應該允許其存在。因為,如果沒有一定投機者的存在,我們的有些市場,如股票市場和期貨市場就發展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