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明·馮夢龍《醒世恆言·李玉英獄中訟冤》:“ 玉英女兒有如此美才,後日不捨得嫁他出去;訪一個有才學的秀士入贅家來,待他夫婦唱和,可不好么?”
清·李漁《凰求鳳·媒間》:“ 喬老爺無子,只有這位小姐,不肯嫁他出門,要你過來入贅的。”
丁玲《夜》:“他也曾離開過這裡,挾著一個小包捲去入贅在老婆的家中,那時他才二十歲。”
古時儀式
舊時,入贅之日,由女家備四人轎,並用行人執事,專迎新郎,俗稱“抬郎頭”,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宿新房中,正日,花轎鼓吹,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轉,似男家迎娶,到門拜堂。亦有新娘不坐花轎,屆時男女拜堂成親,禮節儀式從簡。
入贅的男子,往往要由女兒親自挑選,從這一點上說,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裡,單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辦的婚姻更勝一籌。
風俗
中國傳宗接代的思想是入贅的主要原因,入贅俗稱招婿,它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戶,孩子隨母姓。原為母系家族婚制,這是從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遺俗的發展。入贅得以延續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女方需要勞動力,需要養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貧而無力娶妻,只能以身為質到女家完婚。秦漢時,入贅形式具有“贅婿服役”的性質。宋代以後,入贅變為“贅婿補代”、“贅婿養老”性質,女家沒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門接續宗祧,補充勞力,並贍養女家老人。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姓氏也是雙方協商決定,男娶女嫁,女娶男嫁都無所謂了,即沒有所謂的“倒插門”了,只是居住地方不同而已。
男婚女嫁和入贅是兩種不同的婚姻模式,殊途同歸,結果都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的目的都是為了孩子好。不過,受傳統觀念和社會價值觀的影響,兩者之間仍然存在差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入贅婚姻中的男人可能要承受更大的壓力,付出更多的努力。一般來說,入贅婚姻是受到一些客觀因素的影響,雙方家庭存在不對稱性,為達到平衡而採取的婚姻模式,因此這與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需要雙方家人達成諒解,克服困難,而其中,入贅男人承擔著更大的責任;另外,入贅婚姻中的男人入贅到女方家庭生活,男方要適應的就不只是妻子一人,還有妻子的家人,因此要付出更多。
叫法
入贅又稱入舍,意即進入女家屋舍,成為女家的人。
潮汕還有三種名稱,一種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沒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說沒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種叫“沖滾水”,民間傳說某地有一屠夫死後,其妻招一光棍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對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沖滾水,故有此稱。另一說“充滾水”即趁熱在婚之意,再以中叫“疊牆衛”。借用建築名詞接疊半截不全的牆壁之意。一個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牆壁,有了男人,如房屋牆壁完整,也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