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消失
正文
L.費斯廷格在50年代和R.C.齊勒在60年代都曾先後研究過個性消失現象。P.G.津巴多在70年代初發表的一次實驗研究具有代表性。他讓一群女學生穿統一的制服,戴統一的帽子、口罩,並以編號稱呼她們,以使其本來的面貌和身份變得模糊起來。給他們的任務是在實驗室內給另外幾個無辜女生施加電擊。告訴她們電擊20次,可以自行控制給出的電擊的電壓伏數和持續時間。結果發現,這些平日文靜可愛的女學生此時都表現得很殘忍,儘管她們自己目睹了受電擊者的痛苦表現,仍然堅持施加電擊,而且選用的電擊伏數和持續時間都比一般被試(即未穿統一裝束的非匿名者)給予的高得多。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個性消失是一個過程,個人處在群體中會促使這一過程發生和發展。這是因為:①在群體當中,由於眾人的高度一致使個人獲得了匿名性,認為自己不易被別人識別,因此做起事來無所顧忌。②群體的共同行動使個人喪失了責任心,他會認為行動的後果由整個群體承擔,而個人不用負責。③群體給個人帶來淹沒感,使個人不作為單獨的個人而是作為群體的一部分做出反應或是接受反應。
津巴多認為,導致個性消失的因素除匿名外,還有其他一些如重視群體、期望避免道德責任的消極評價,群體大小,情緒喚醒水平、模糊情境的新穎性,亂用藥物,捲入群體活動程度,等等。他還認為,表現出通常被抑制的行為不僅限於反規範的消極的行為,也可能包括愛和創造行為。另外,個人在沒有旁人監督的場合或從事某些特殊的社會角色的場合,也會表現出個性消失的現象。不過,社會心理學家主要是把它作為一個群體心理現象加以研究的。在由眾人組成的群體中易於發生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