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規定
1.貸款對象: 年滿十八周歲至六十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貸款額度:貸款起點不低於人民幣3000元(含3000元),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含5萬元)。其中:採取抵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採取質押方式擔保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質押權利票面價值的90%;採取信用或第三方保證方式的,根據借款人或保證人的信用等級確定;
3.貸款期限:最短期限為半年,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
4.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並可在人民銀行規定的範圍內上下浮動。
5.擔保方式及要求:提供的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 1)借款人以自有財產或第三人自有財產進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須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2)借款人以自己或者第三人的符合規定條件的權利憑證進行質押的,可以質押的權利憑證包括:政府債券、定期儲蓄存單及建設銀行認可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權利憑證必須合法有效。貸款期限不長於質押權利憑證的到期期限。 3)借款人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是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保證人為自然人的,信用等級經建設銀行評定須達A級以上(含A級)。保證人是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並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須是建設銀行認可的資信評級在A級以上的優質客戶。4)未經貸款銀行同意,抵押期間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出售、饋贈或再抵押。在抵押期間,借款人有維護、保養、保證抵押品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監督檢查。”
6.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2)《中國建設銀行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申請書》
(3)建設銀行認可部門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4)建設銀行營業網點出具的自付款存款憑證
(5)以抵押或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提供抵押物或質押財產權利憑證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檔案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辦理渠道及流程
1.辦理渠道:客戶通過中國建設銀行開辦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業務的營業機構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業務。
2.辦理流程:
⑴借款人申請辦理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須向貸款行開辦該項業務的營業網點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按申請的條件提交相關資料;
⑵客戶經理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調查、審核同意並報有權部門審批同意後,簽訂借款契約及擔保契約;
⑶客戶經理辦理放款手續,將款項轉入借款人在我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或商戶的賬戶上,客戶使用貸款資金;
⑷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到營業櫃檯還款,或在存款賬戶或銀行卡上留足還款金額,委託貸款銀行代扣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