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用消費品貸款

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支付其購買耐用消費品的人民幣貸款。其中,耐用消費品一般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正常使用壽命在兩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住房、汽車除外)。

貸款期限及擔保條件

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的貸款期限一般在半年到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同時需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人保證方式作為貸款擔保條件;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一般沒有利率優惠。

貸款流程

1.客戶在銀行特約經銷商店選擇商品,經商店初審同意後,填寫分期還款申請表;

2.客戶持申請表到銀行指定受理機構辦理申請手續,並附有關資料(如:戶口原件、身份證原件、工作證或工作單位證明、收入證明等);

3.銀行審查同意後,為借款人辦理貸款手續,並與申請人簽訂個人耐用消費品借款契約及保證或抵押契約,向商店發出《客戶消費貸款分期還款核准通知單》(所購商品價格在1萬元以內,可用本貸款購買商品作抵押。凡用本 貸款購買商品作抵押的,應簽訂《抵押契約》,併到公證機關辦理抵押公證手續,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4.商店通知客戶支付首期購貨款項,並開出《分期付款現金收據》一式三聯(首期付款額一般為所購商品價值總額的20-30%);

5.商店通知客戶提貨,並要求客戶提貨時簽《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客戶收貨單》,將《收貨單》及《商品發票》(原件)交銀行提示劃款;

6.銀行將客戶申請的貸款劃轉給特約經銷商;

7.客戶每月按時將款項存入在銀行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由銀行執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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