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 (信發〔2010〕2號),設立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城市公用事業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熱力燃氣、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資質審查報批和行業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化工作。

(四)指導全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指導全市市政公用事業、市政設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供水、熱力燃氣、城市園林綠化等方面的執法監察工作。

(六)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市政工程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對中心城區的道路、橋涵、給水、排水、照明、垃圾污水處理等市政工程進行規劃設計、開發建設、保護、維護和管理。

(八)負責中心城區道路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

(九)負責中心城區防汛和排澇工作。

(十)負責對中心城區的路網、廣場、公園、遊園、小區等綠化建設進行規劃、設計、開發、養護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對中心城區環衛設施、設備進行規劃、建設(配置)和管理;負責城市主次幹道、廣場、公用停車場等場所的清掃和保潔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公用設施廣告、過街廣告、城市上空懸空廣告等審批和統一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中心城區公用事業有關規費的徵收、監督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中心城區亮化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中心城區內的重大執法行動。

(十五)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

(十六)負責行使中心城區規劃管理方面未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批修建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違法違章行為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十七)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建築方面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房屋建築管理方面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十八)負責行使中心城區房屋拆遷管理方面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十九)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市政管理、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二十)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城市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憑直觀判斷、不需儀器檢測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煙塵、有害氣體、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和亂倒污水、在公共場所焚燒雜物、在主幹道燃放爆竹方面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二十一)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市場以外的店外經營、占道經營行為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二十二)負責行使中心城區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機動車輛占用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路的執法監督和行政處罰權。

(二十三)負責中心城區的犬只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中心城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十五)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工作。

(二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務信息化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行政工作;協助局領導對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機關文書檔案、音像檔案、機要、保密工作;承擔領導批示件的催辦、查辦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方面的職責,開展本單位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管理和內容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政務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政務信息使用、利用和實時更新情況;利用網路平台,推進辦公現代化,2010年年底前實現無紙化辦公。

(二)計畫財務科

參與編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和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系統內各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系統內行業統計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中層幹部和局屬各單位科級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參與對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支隊科級及科級以下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內群團工作。

(四)宣傳教育科

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系統對外宣傳報導工作;負責信息調研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工作;指導行業宣傳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

按照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建設規劃,擬訂城市市政工程、城市基礎設施新建、擴建、大修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年度市政建設項目投資計畫;下達城市道路、橋樑及城市基礎設施的設計任務,審定工程圖紙及概算;協調處理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工程監督、組織工程質量評定、驗收、交接;編制工程的預決算;負責市政公用設施臨時占用(挖掘)的審批;負責城市規劃區市容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負責沿街依附於建築物、構築物、道路、公共設施、公共場地外部利用各種形式設定的商業性或公益性廣告的容貌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公用設施廣告、過街廣告、城市上空懸空廣告審批等工作。

(六)公用事業科

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市供水、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組織協調局屬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組織局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

(八)督查室

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抓好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謀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權錢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信訪工作。

(九)渣土管理辦公室

制定渣土管理規劃和計畫,貫徹執行渣土管理各項規定;負責中心城區範圍內渣土管理工作;負責收集中心城區範圍內渣土消納情況及統計渣土消納數據;受理中心城區範圍內施工工程產生渣土的消納(回填)申請,核發渣土消納許可證;對中心城區範圍內施工(拆遷)工地及工地的渣土運輸車輛進行監督、檢查。

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它事項

(一)將原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所屬單位及其人、財、物移交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二)將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籌備)所屬單位及其人、財、物移交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三)撤銷羊山新區籌備處執法局,人、財、物移交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羊山大隊,負責羊山新區轄區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四)將南灣湖風景管理區城市規劃區以內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職能移交給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南灣湖風景管理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實行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與南灣湖風景管理區管委會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即南灣湖風景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經費和裝備由南灣湖風景管理區管委會負責,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命經雙方形成一致意見後,由南灣湖風景管理區管委會任命,一般人員調整需徵求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意見。

(五)信陽工業城籌備處行政執法局及其行政執法大隊實行由信陽工業城籌備處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雙重管理,以信陽工業城籌備處管理為主的體制。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加強對工業城籌備處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領導,有權對其指揮協調、監督、糾察,形成綜合統一執法的格局。

(六)成立信陽市車站區域管理辦公室。負責信陽火車站、弘運汽車站、信運汽車站周邊區域內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市車站區域管理辦公室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領導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七)成立信陽市中心城區犬只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城市養犬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限制養犬的辦證、年審工作;負責城市養犬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宣傳工作;負責城市養犬網路系統的管理工作。市中心城區犬只管理辦公室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領導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八)成立信陽市百花園區域管理處。負責百花園區域內的綜合管理和政務解說工作;負責百花園區域公共區域的監控系統、公共形象標誌系統、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和硬化、亮化、綠化的指導工作;負責百花園區域公共區域的基礎設施、雕塑、水、電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百花園內花草、樹木、草坪的引種、馴化、栽培、養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百花園區域公共區域的安保、保潔工作。市百花園區域管理處為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領導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九)成立龍飛山公園管理處。負責龍飛山公園的規劃設計並組織評審;負責公園基礎設施、植物景觀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施工、監督協調、組織驗收;建成後負責公園植物的修剪、施肥澆水、病蟲防治等管理養護工作,負責公園基礎設施及景觀維護,負責公園衛生保潔;負責園內經營商戶管理,維護經營秩序,加強治安管理。龍飛山公園管理處為市園林綠化管理局領導的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科級。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十)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一)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的國有資產移交給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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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

針對近期信陽市中心城區頂風違章搶建有所抬頭,漸有愈演愈烈之勢。為消除違章建房戶的僥倖心理,避免造成其更大損失,同時也警示教育其他違章戶。

7月3日,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支隊在前期充分準備的基礎上,聯合轄區辦事處、派出所等共組成130餘人的聯合執法隊伍,對已選定的嚴重影響城市規劃、不配合日常執法監控、且存在屢次偷建強建現象的位於新七大道八小後面、平橋兩廟村光明路中段兩處無證違章建築,依法堅決成功實施了一次性徹底拆除,不留執法管理隱患,此舉顯示該局打擊頂風違建的決心。

兩處違章建築均屬開發不久的磚混結構樓房,正在進行一層封頂前的支模,擬建三至六層,占地面積較大,周邊空地較多,稍有控制不力,易形成違建攀比蔓延之勢。在拆違現場,伴隨著挖掘機隆隆聲中,自早上6:00開始,歷時一個多小時,執法隊伍迅速將兩處違章建築夷為平地,拆除違章建築面積1000餘平米。城管執法部門提醒,開發建房應等相關證件齊全後,方可施工,並服從執法人員監管,切勿抱有僥倖心理進行突擊搶建。

新聞二

8月20日,信陽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通過新聞媒體公布了《中心城區違章闖紅燈大戶黑名單》,其中,涉及市城管執法局所屬市行政執法支隊4台執法車輛,共違章闖紅燈29次,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21日,記者從市城管執法局了解到,事件曝光後,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高度重視,立即對執法車輛違章闖紅燈問題進行調查,對通報的違章車輛駕駛員及相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責令豫SH0039駕駛員孫義環、豫SA9022駕駛員馬連強、豫SFA460駕駛員楊陽、豫SA6671駕駛員熊磊於兩個工作日內到交警部門接受違章處理,相關處罰費用及責任由本人承擔。對4名違章駕駛員分別罰款500元,調離駕駛員崗位,並取消其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同時,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責令相關大隊負責人蔡善章、陸世軍向市行政執法支隊黨委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市城管執法局系統內部進行通報批評。 此外,信陽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還在全系統深入開展“文明交通、文明駕駛”專題教育活動,切實加強全系統各級負責同志和駕駛員的安全文明教育,強化對駕駛員的監督管理,對不文明駕車行為嚴格責任追究,以實際行動展示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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