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8月11日)
叢書名: 法律一本通
平裝: 32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09330371, 7509330378
條形碼: 9787509330371
尺寸: 20.2 x 12.8 x 1.2 cm
重量: 272 g
內容簡介
《信訪條例一本通(第3版)》以主體法條為序,逐條穿插相關聯的法律、行政法規、重要的部門規章和司法解釋,並在相關規定前總結出所附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方便讀者查閱。並且《信訪條例一本通(第3版)》還輔之以日常生活中生動的小例子,以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法律。
《信訪條例一本通(第3版)》由法規套用研究中心編制。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信訪界定】
第三條【信訪要求】
第四條【信訪原則】
第五條【信訪工作基本要求】
第六條【信訪工作機構職責】
第七條【信訪工作責任制】
第八條【信訪獎勵制度】
第二章 信訪渠道
第九條【信訪渠道公開】
第十條【信訪接待日制度】
第十一條【信訪信息系統】
第十二條【投訴請求辦理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信訪工作機制】
第三章 信訪事項的提出
第十四條【信訪指向事項】
第十五條【信訪提出對象】
第十六條【信訪的提出】
第十七條【信訪提出形式
第十八條【信訪代表】
第十九條【信訪客觀性要求】
第二十條【信訪秩序】
第四章 信訪事項的受理
第二十一條【信訪處理】
第二卜二條【信訪處理】
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
第二十四條【共同受理】
第二十五條【行政機關變更時信訪的受理】
第二十六條【緊急信訪事項】
第二十七條【重大信訪信息的控制】
第五章 信訪事項的辦理和督辦
第二十八條【信訪工作人員職責】
第二十九條【信訪的採納】
第三十條【迴避】
第三十一條【信訪處理程式】
第三十二條【信訪處理結果】
第三十三條【信訪辦結期限】
第三十四條【複查】
第三十五條【覆核】
第三十六條【信訪改進建議】
第三十七條【信訪建議】
第三十八條【信訪處分建議】
第三十九條【信訪分析報告】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侵犯信訪人合法權益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對失職行為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不作為行為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三條【信訪失職的行政處分】
第四十四條【違法透露檢舉、揭發材料的處分】
第四十五條【隱瞞、謊報、緩報重大、緊急信訪事項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打擊報覆信訪人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及信訪秩序的處理】
第四十八條【捏造、誣告責任】
第四十九條【單位信訪工作】
第五十條【涉外信訪】
第五十一條【實施日期】
附錄:相關信訪檔案
部門規章及檔案
建設部信訪工作管理辦法
(2005年11月10日)
人事部信訪工作規定
(2005年5月13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辦法
(2005年5月26日)
全國工會實施《信訪條例》辦法
(2005年8月1日)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
(2005年8月18日)
財政部信訪工作辦法
(2005年8月22日)
國土資源信訪規定
(2006年1月4日)
環境信訪辦法
(2006年6月24日)
衛生信訪工作辦法
(2007年2月16日)
司法解釋及檔案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
(2007年3月26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立案信訪視窗”建設的若干意見(試行)
(2009年12月15日)
地方檔案
天津市信訪工作若干規定
(2005年10月21日)
湖北省信訪條例
(2005年11月26日)
安徽省信訪條例
(2005年12月16日)
江蘇省信訪條例
(2006年5月30日)
湖南省信訪條例
(2006年5月31日)
北京市信訪條例
(2006年9月15日)
貴州省信訪條例
(2006年9月22日)
遼寧省信訪條例
(2010年7月30日)
廣東省實施《信訪條例》辦法
(2007年9月21日)
重慶市信訪條例
(2009年3月26日)
江西省信訪條例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信訪條例
(2009年12月30日)
山西省信訪條例
(2010年5月27日)
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訴信訪問答
(2009年9月28日)
信訪部門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