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信託監察人制度研究》內容簡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研究在我國非常薄弱。《信託監察人制度研究》系統考察了信託監察人制度的起源、演進和信託監察人的重要性以及在特殊情形下在整個信託關係中的重要地位。《信託監察人制度研究》系統闡述了信託監察人的設立條件、設立方式和資格,信託監察人的設立和變更,以及信託監察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信託監察人制度研究》剖析了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不足,並指出在私益信託中引入信託監察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時,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進行分析,以期說明私益信託中引入信託監察人制度的迫切性。為證券投資基金中投資人利益的保護提出了新的思路。最後,《信託監察人制度研究》還對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條文起草提出了構想,對完善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以及《信託法》進行了有益的探討。
作者簡介
雷宏,女,1971年出生,河南省平頂山市人。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法學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信託法、金融法。近年來在美國律師協會雜誌《The Globe》《金融與經濟》《全國商情》(經濟理論研究)等國內外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法學專業論文十餘篇。現為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業務領域為外商投資、企業併購和融資、信託、建設工程、房地產、智慧財產權。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引言
第一節 研究目的和意義
一、研究的源起和目的
二、研究的意義
第二節 文獻綜述
一、我國研究狀況和文獻綜述
二、國外研究狀況和文獻綜述
第三節 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內容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範圍、概念界定和主要內容
第四節 本書的主要創新點
第二章 信託監察人制度基礎理論
第一節 信託監察人的概念
一、信託監察人的概念
二、信託監察人的特徵
三、信託監察人的分類
第二節 信託監察人的歷史發展
一、信託監察人的產生和早期發展
二、信託監察人制度在美國的發展
三、大陸法系對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創設
四、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發展歷程及趨勢
第三節 信託監察人制度在各國的立法模式和位置
一、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立法模式
二、信託監察人在信託法中的位置
第三章 信託監察人制度與信託制度的聯結考察
第一節 信託法律關係與信託監察人的角色特徵
一、信託當事人的權利配置
二、信託監察人與信託當事人
第二節 信託監察人制度與其他制度的區別
一、信託監察人與信託受益人的代理人
二、信託監察人與信託財產管理人
三、信託監察人與信託共同受託人
四、信託監察人與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第三節 信託監察人監督與其他信託監督的關係
一、內部監督機制
二、外部監督機制
第四節 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價值和弊端
一、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價值
二、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弊端
第四章 信託監察人的設立與變更
第一節 信託監察人的設立條件
一、受益人不特定
二、受益人尚未存在
三、為保護受益人的利益有必要時
四、目的信託
第二節 信託監察人的設立方式
一、私益信託:自願設立
二、公益信託:強制設立
第三節 信託監察人的資格
一、信託監察人資格的概念
二、信託監察人的消極資格
三、信託監察人的積極資格
第四節 信託監察人的產生與變更
一、信託監察人的產生
二、信託監察人的變更
第五章 信託監察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一節 信託監察人的權利
一、信託監察人權利的概述
二、監督受託人的權利
三、監督信託管理情況的信託監察人權利
四、報酬請求權、支出費用及損害補償請求權
五、多數信託監察人的議事規則
六、小結
第二節 信託監察人的義務
一、依照信託檔案監督受託人的義務
二、注意義務
三、忠實義務
四、公平義務
五、小結
第三節 信託監察人的責任
一、責任設定的爭議
二、信託監察人的責任設定
第六章 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構建過程及現狀分析
第一節 我國《信託法》出台前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立法狀況
一、信託監察人制度缺失
二、縱向行政管理問題突出
第二節 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立法過程及存在問題
一、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出台:僅限於公益信託
二、我國引入私益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必要性
第三節 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之實踐探討
——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例
一、選擇證券投資信託為實證研究對象的原因
二、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監督機制的分析與思考
第七章 完善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立法建議
第一節 外國法的立法動向對完善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啟示
一、外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法典化值得借鑑
二、兩大法系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差異
三、完善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節 我國信託監察人制度的完善建議
一、完善信託監察人制度,以全面保護受益人的利益
二、將信託監察人放在信託關係人一章
三、明確信託監察人的資格
四、明確規定信託監察人的辭任、解任以及新信託監察人的選任
五、制定多數信託監察人職務的執行規則——以證券投資信託為例
六、明確規定信託監察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參考文獻
附錄對我國《信託法》的立法建議
——在第四章 新增第四節 “信託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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