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信息交流也稱信息傳播 Communication。
“用任何方法,彼此交換信息。即指一個人與另一個人之間用視覺、符號、電話、電報、收音機、電視或其他工具為媒介,所從事之交換訊息的方法。” —《大英百科全書》
詞源:拉丁文commivni “與他人建立共同意識”。
狹義的信息交流:人與人之間通過符號傳遞信息、觀念、態度、感情等現象。(傳播學定義)
廣義的信息交流:以任何方法或形式,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比如人、計算機、網路實體等等)之間傳遞、交換或分享任何種類的信息的任何過程,也稱為信息傳播。
信息交流能力是人類所具有的主要特性之一。信息交流是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人類為了生存和發展,必須不斷提高信息交流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流的渠道和方式。
信息交流能力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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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交流能力是一種社會信息共享活動的能力。
信息交流能力是在一定社會關係中進行的,又是一定社會關係的體現的能力。
信息交流能力是一種雙向的社會互動行為的能力。
信息交流能力成立的重要前提是傳、受雙方必須具備共通的意義空間的能力。
信息交流能力也是至善教育集團員工一起必備的能力之一。
群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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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群體與非正式群體首屬群體與次屬群體‍首屬群體也稱初級群體,指個人直接生活在其中,與群體成員有充分的直接交往和親密人際關係的群體。家庭、鄰里、青少年的友伴群體等,都屬於首屬群體。首屬群體通常是由自然的人際交往形成起來的,通常沒有嚴格的群體規範。首屬群體的運轉依靠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聯繫,而不是規定性的角色關係。由於首屬群體常常是一個人最為直接的社會現實,也是其社會影響的最直接來源。因此,首屬群體對牙個人的社會化起著重要作用。
次屬群體是按照一定規範建立起來,有明確社會結構的群體,如學校、工廠、政府機構等。次屬群體通常有較大規模,其運轉首先依賴於社會角色關係,群體成員有明確的分工。次屬群體是人們介入更廣泛的正式社會的途徑。人們在次屬群體中的社會角色,起著溝通個人與社會的橋樑作用。
個人用來作為評價自身、別人或社會事件的標準的社會共同體。是社會心理學的一個重要概念,用以表示個人在確定自己的地位時與之相對比的人類民眾。H.Hyman 認為,個人對自己地位的評價乃是與參照群體相比較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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