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保險資本的必要性
開辦保險企業,同開辦其它企業一樣,都必須擁有一定數額的資本,充作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用以購置房屋設備、器具和應付開支等需要;同時,還需要有一定量資本,作為保險賠款準備金,用以應付較大數額的賠款。
在保險企業開辦的初期,如果沒有一定數量的資本積累,僅憑有限的保險費收入,是不可能應付較大數額的賠款的。所以,必須有一定數額的現金資本作準備。有的國家還規定,新開辦的保險企業所發行的股票面值,必須低於股東實際交付的股金。實際交付的股金高出股票面值的金額,稱作溢額,充作開始階段的保險準備金。同時為了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有的圍家還有保證金方面的規定。
保險資本的來源
保險企業資本的來源,一般有如下幾個方面。
1.自有資本。自有資本主要是保險企業自籌的經營資本。
2.保險準備金。保險準備金是保險企業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承擔未到期責任和未決賠款準備的特定需要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資本。
3.銀行貸款。銀行貸款是保險企業從銀行等金融機構籌集的借貸資本。
4.投資收益。投資收益是保險企業運用保險準備金參與社會工商等生產經營活動獲得的利潤收入。
5.政府撥款。政府撥款是政府撥給保險企業的開辦費(經營資本)。
上述前四個方面的資本來源,是大多保險企業的資本來源,在有些國家,主要是指實行國家保險的國家,保險企業的資本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保險準備金和投資收益。
保險資本的本質
保險資本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它同樣體現著不同的社會生產關係。這就是保險資本的本質。當然,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它所體現的社會生產關係是不同的,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