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農奴制改革

俄國農奴制改革

俄國1861年農奴制改革,即廢除農奴制,是當時俄國新的生產力的發展與落後的封建生產關係之間矛盾衝突所引起的封建農奴制危機,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階級鬥爭尖銳化的必然結果。這次改革是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為維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並為革命形勢所迫,自上而下進行的一次具有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它成了俄國歷史發展的轉折點。

 

俄國農奴制改革

俄國1861年農奴制改革   俄國1861年農奴制改革,即廢除農奴制,是當時俄國新的生產力的發展與落後的封建生產關係之間矛盾衝突所引起的封建農奴制危機,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階級鬥爭尖銳化的必然結果。   這次改革是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為維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並為革命形勢所迫,自上而下進行的一次具有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它成了俄國歷史發展的轉折點。

 

改革以後

改革以後,俄國的封建農奴制度為資本主義制度所代替;儘管還保存著封建農奴制的殘餘,但俄國的歷史畢竟進入了資本主義時期。 農奴制改革的歷史背景   十八世紀末,俄國的封建農奴制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衰落;到了十九世紀初葉和中葉,更日益走向瓦解。封建農奴制解體的過程也是新的資本主義要素在農奴制內部形成的過程。   俄國於十九世紀三十年代開始工業革命。資本主義工廠逐漸代替手工工場,機器生產開始代替手工勞動。1840年俄國從國外輸入的機器,價值為101萬盧布,到1850年已達268萬5千盧布。在採用外國機器的同時,俄國也開始製造和採用本國的紡織機、織布機和繅絲機。至十九世紀中葉,俄國紡織品的產量居世界第五位。其他工業部門如冶金、採礦和造船業也開始使用機器。三十年代以後,蒸汽動力的使用較為普遍。   1815年俄國的工廠為4,189個,到1858年增至12,256個。工人人數由1804年的224,882人增至1860年的859,950人,其中僱傭工人占61.4%。在紡織工業和絲織工業中,農奴勞動已完全被僱傭勞動所代替。儘管這些僱傭工人主要是向地主和國家繳納代役租的農民,但是,在對於企業主的關係上,他們畢竟還是“自由的”勞動力出賣者,是在封建農奴制經濟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關係。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城市人口的普遍增加,對商品糧的需求量迅速增加。十九世紀四十、五十年代,俄國糧食的平均產量為2億5千萬俄擔,其中在國外銷售的商品糧食為5千萬俄擔,占產量的20%。這就有力地刺激了商品糧的生產。列寧指出:“地主為出賣而生產糧食(這種生產在農奴制後期特別發達),這是舊制度崩潰的先聲。1但是,俄國糧食的生產遠不能滿足國內外市場的需要。為了提高糧食產量,越來越多的地主開始採用機器,改良耕作制度和使用僱傭勞動。不過,在俄國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絕大部分地主是採用增加勞役租和提高代役租的辦法,擴大自己的經濟收入。   在土壤肥沃、工業不甚發達的黑土各省和白俄羅斯,地主主要是靠縮減農民份地,擴大耕地面積,增加經濟收入。在這裡,十九世紀上半葉,地主的土地擴大了2—3倍,而農民的份地平均縮減了1/3和2/3,由每人7俄畝減至3.2俄畝。隨著地主耕地面積的擴大,勞役租加強了,勞役日也由每星期3天增加到4天、5天,甚至6天。   在俄國工業較發達的非黑土地帶省份,地主主要是把農民的勞役租轉變為代役租,並且日益提高代役租的數目。到五十年代末,在工業區每人一年所繳納的代役租更是大幅度提高。承受著如此重壓的農民,為了交付代役租便不得不離鄉背井,到城市或遙遠的地區受僱於手工工場或從事手工業和商業。這些農民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農村,脫離了土地,成為自由勞動者。這就有力地破壞了自然經濟。   上述情況充分說明俄國農奴制危機的加劇,而農奴制危機的加劇破壞了地主經濟所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自然經濟占據優勢、農民的份地制度、農民對地主的人身依附等。特別是農業中僱傭勞動和機器的使用標誌著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在農村已經開始出現。這不僅進一步加深了農業危機,而且加速了農村的階級分化。   在農民階級中,除了大批日益貧困和破產的貧農以外,還分化出了富裕的農民階層。他們有的租種地主和國有土地,成為土地經營者;有的開辦企業、酒店和旅館,成為企業主;有的收購和轉賣農產品和放高利貸,成為商人、高利貸者。而更富裕者成了擁有數萬,乃至數十萬盧布的大工廠主。他們構成了為農奴關係所掩蓋的農村資產階級,奠定了農村新的、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   貴族地主階級發生了分化,中、小地主陷於破產。從1835至1851年間,擁有不足20個農民的地主莊園,減少了9千多個,到十九世紀中葉,俄國無地產的地主已達數萬人。值得注意的是,在貴族地主中分化出一批採用資本主義方式改造和經營自己莊園的資產階級化貴族地主。他們為數不多,但是,它是農村中新的生產關係的代表者。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農業危機的加深和農村階級的分化,階級鬥爭越來越尖銳。據統計,1826—1834年間,農民暴動為145次,1845—1854年為為348次。1853—1856年克里木戰爭以後,農民運動更加高漲了。1858年農民暴動86次,1859年90次,1860年108次。   農奴制危機使統治階級不能照舊統治下去了。特別是資產階級化的貴族地主,希望迅速改變農奴制度。代表他們利益的自由派公開揭露政府的種種弊病,批評政府的對內對外政策,談論農奴制改革的必要性。他們甚至致函政府,上書沙皇,制訂改革方案,在各種集會上發表演說,闡明自己的政治觀點。莫斯科政論家麥列貢諾夫在其評論中寫道::我們需要自由,自由!只有自由才是我們所祈求的。”法學家契切林主張逐漸消滅農奴制度,實行信仰、言論和出版自由,改革司法機關。個別高級官吏也對沙皇政府表示不滿。克里木戰爭失敗後,庫爾蘭省長盧瓦耶夫公開斥責政府的欺騙行為和官僚主義。他向自由派高呼:“智慧需要自由!”   克里木戰爭的失敗使俄國內外交困、民怨沸騰,進一步加深了封建農奴制的危機,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從而加速了農奴制的廢除。正如馬克思指出的:“歐洲一些合法政府只是在革命的壓力下或由於戰爭的關係才能廢止農奴制。”2但1861年改革的基本原因,是已把俄國拖到資本主義道路上的經濟發展的力量。 農奴制改革的準備   在俄國,廢除農奴制已成為歷史的必然。但是,採取什麼方式,革命還是改革,是當時鬥爭的焦點。代表農民利益的革命民主派堅持用革命方式廢除農奴制,而貴族地主以及代表他們利益的自由派則力圖用改良的辦法廢除農奴制。當時革命形勢的發展,大有演成以革命方式廢除農奴制的趨勢,但是,農民運動的風暴卻沒有掀起革命的狂飆。   俄國長期處於落後的封建農奴制度的統治之下,農民長期受著農奴制的壓迫和封建思想的束縛,有關濃厚的皇權主義思想。儘管他們經常掀起反抗貴族地主和地方官吏的鬥爭,但是,他們不反對沙皇,甚至擁護和崇拜“好沙皇”,“沙皇被農民看成人間的上帝”3。因此他們的鬥爭始終未能發展到自覺鬥爭階段,農民運動帶有明顯的自發性與分散性。各個地區的農民運動始終沒有形成統一的、對沙皇政府具有強大威脅的力量。結果,農民運動很快就被沙皇政府鎮壓下去了。正如列寧所指出的:“在俄國,給地主當了幾百年奴隸的人民,在1861年還沒有力量進行爭取自由的、廣泛的、公開的、自覺的鬥爭。”4而工人階級還沒有登上政治舞台。   俄國的資產階級是在專制制度的卵翼下成長起來的,從來就不是一個革命的階級。沙皇政府不僅給予他們種種特權,而且以高額關稅保護他們同外國商人的競爭能力,以其侵略政策保證他們的國外市場,以大量的政府定貨為其廣開財源。同時,俄國的工業資產階級大多出身於商人,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在舊的生產方式的基礎上占有剩餘產品,所以,俄國的資產階級與封建農奴制度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需要這個農奴制國家。這時西歐資本主義國家所暴露出來的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特別是1848年巴黎無產階級六月起義,更使俄國資產階級一開始就懼怕革命。   由此可見,雖然俄國革命形勢日益成熟,但是,摧毀農奴制的力量還不具備。結果,代表貴族地主利益的沙皇政府為保存搖搖欲墜的封建農奴制度和貴族地主的政權,被迫進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   1856年3月30日,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在召見莫斯科貴族時已說明了改革的必要性,承認“從上面解決要比從下面解決好些。”   1857年1月3日,沙皇政府成立了農民事務秘密委員會。參加委員會的大多為大貴族地主,他們並不熱心改革,委員會沒有解決任何問題。11月20日,沙皇向維爾納省總督納齊莫夫發布詔書,允許立陶宛3省成立省貴族委員會,要求依照以下原則調整農民和地主的關係:保留地主全部土地的所有權;地主享有世襲領地治安權;保證妥善地、全部地繳納國稅、地方稅和貨幣稅。事實上,這個詔書就是政府初步的改革綱領。這個綱領除使農民得到人身自由外,沒有觸動封建制的生產關係。該詔書發給各省長,並在報紙上公布。   詔書公布後,各省根據詔書先後成立了省貴族委員會。至1858年底,在歐俄各省,除阿爾漢格爾斯克外,已普遍建立起了貴族委員會。1858年2月,農民事務秘密委員會改組成為農民事務總委員會,負責領導改革的準備工作。它仍由大貴族地主組成,所以,改革的工作仍然沒有什麼進展。不過,省貴族委員會的成立和詔書的公布使農奴制問題的討論公開化了,在社會各階層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由於各社會階層、各政治集團所處的政治與經濟地位不同,它們對詔書、對改革的態度以及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就各異。   大貴族地主占貴族階級的10%,卻擁有30%的農奴。他們享有高官厚祿和種種特權,是封建農奴制的堅決擁護者和有力支柱,反對任何改革。沙皇詔書的公布,引起了他們的極大不滿。在蘇沃洛夫伯爵領導下,彼得堡委員會擬定的方案是最保守的方案。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全部土地仍歸地主所有;農民在完全服役的條件下可無限期地使用份地;保證地主對農民的支配權。可見,他們是農奴制改革的最大障礙。   資產階級化的貴族地主和他們的代言人自由派,雖然也對封建農奴制進行批評,可是自由派和農奴主同屬於一個陣營,他們並不願意從根本上推翻封建農奴制,只希望用和平手段進行一些有利於自己發展的改革。他們的綱領是“只要改良,不要革命”。著名的自由主義者卡維林說,借著改良道路自上而下地廢除農奴制,似乎就可以在500年內使俄國國內一直風平浪靜,“一帆風順地繁榮下去”。他們當中的大多數都對沙皇詔書表示熱烈歡迎,稱讚它“開闢了歷史的新紀元”,“是貴族崇高的、自我犧牲精神的產物”。只有少數人認為,“詔書既不利於地主,也不利於農民。”持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是特維爾省委員會主席翁科夫斯基。由於他們的政治觀點不同,所在地區的條件不同,對改革的意見也就不完全一致。結果提出的方案和奏摺形形色色,數以百計。現已發現和研究的為370份。在這些方案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兩個:   一個是特維爾省翁科夫斯基提出的改革方案。它代表非黑土地帶那些希望把自己的經濟轉到資本主義軌道上去的地主的利益。方案要求:完全廢除農奴制;通過贖買方式把土地分給農民;土地由農民本人贖買,封建地租的贖金則應由國家負擔。翁科夫斯基的觀點是當時地主中最進步的觀點。   另一個方案是波爾塔瓦省波津提出的方案,它代表黑土各省地主的利益。方案規定只將宅園地分給農民,而全部土地的所有權仍歸地主。顯然,這種觀點要比前一種觀點落後多了。   儘管他們的方案各異,但是有一點是共同的,即維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他們之間的衝突是同一個階級內部的衝突,他們之間的鬥爭“主要是地主內部的鬥爭,完全由於讓步的程度和形式而引起的鬥爭5。   農民和代表他們利益的革命民主主義者,對於沙皇詔書,對於改革完全持另一種態度。農民以暴動回答了沙皇詔書和改革的準備工作。   革命民主派是農民利益和自由的堅決捍衛者。他們以《鐘聲》和《現代人》為陣地,不斷揭露沙皇政府改革的欺騙性和地主方案的掠奪性,猛烈抨擊自由主義者的妥協、軟弱、動搖,對人民的背叛和對沙皇政府的卑躬屈膝,鮮明地表達了對改革的態度,並提出了自己的綱領。   沙皇詔書公布後,赫爾岑還沒有完全擺脫自由主義的傾向,搖擺於自由主義和革命民主主義之間。他在1858年5月第9期《鐘聲》上發表的文章中,一方面向沙皇表示祝賀,一方面又表示,只願意與那些堅決解放農民,並且正在解放農民的人共同前進。在改革過程中,他逐漸認識到沙皇的真面目和農奴制改革的實質,從而堅定了他的革命民主主義的立場。   奧加廖夫擬定的“全俄新機構”綱領,要求立即廢除地主和國家對人身和土地所享有的一切農奴制特權,將土地無償地分給農民。這個綱領與沙皇詔書和地主方案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車爾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羅留波夫比他們更堅決。1858年初,車爾尼雪夫斯基在《現代人》上刊登了自己的文章《論農村生活的新條件》。為了避開書報檢查,他在形式上對詔書作了善意的批評,而實質上是提出了一個與沙皇詔書對立的綱領。列寧高度評價了車爾尼雪夫斯基,認為“他善於用革命的精神去影響他那個時代的全部政治事件,通過書報檢查機關的重重障礙宣傳農民革命的思想,宣傳推翻一切舊權力的民眾鬥爭的思想6。杜勃羅留波夫也在《現代人》上揭露了沙皇政府改革的狹隘性和改革內容的貧乏性,指責自由派的卑怯和叛賣,認為他們不能擔負重大的社會事業。   農民運動的高漲和革命民主主義者對改革準備工作的揭露與抨擊,在統治階級中引起了極大的恐慌。亞歷山大二世為形勢所迫不得不再作讓步。1858年10月18日,他在農民事務總委員會上作了新的指示。農民事務總委員會於12月4日根據新的指示,通過了新的綱領。其主要內容是:農民取得人身自由,列入農村自由等級;農民組成村社,村社的管理機構由村社選舉產生;地主同村社聯繫,不同農民個人聯繫;除保證農民長期使用份地外,應使之能夠購買該份地為私產,政府可採用組織信貸辦法幫助農民。雖然這個綱領仍保留了濃厚的農奴制殘餘,並以剝奪農民為前提,但是與沙皇詔書相比,它還是前進了一步。   為審查省貴族委員會提出的方案和擬定總的改革方案,1859年3月成立了受農民事務總委員會領導的編纂委員會。該委員會於8月底完成了制訂方案的工作。編纂委員會提出的份地代役租和數額與地主提出的不一致,方案引起了貴族地主的不滿。此後,經過曠日持久的徵詢意見、反覆討論和多次修改,直至1860年10月10日才將修改案交農民事務總委員會討論。委員會討論修改後,於1861年1月14日提交國務會議審批。1月28日,國務會議批准改革方案。2月19日,亞歷山大二世簽名後生效。同時,沙皇又簽署了關於廢除農奴制的宣言。這就是著名的2月19日法令。 2月19日法令   2月19日法令共17個檔案,其中比較重要的是:《1861年2月19日宣言》、《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贖買其宅園地、及政府協助這些農民把耕地購為私有的法令》、《關於省和縣處理農民事務的機構的法令》、《關於安頓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家奴的法令》。此外,還有一些關於解決不同地區土地關係的《地方法令》、關於各種農奴工人的《補充法令》等。   《1861年2月19日宣言》是宣布農奴制改革的第一號檔案。《宣言》承認了改革的必要性,它是由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簽署的,但它的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菲拉列特·德羅茲多夫,此人也是一個大農奴主。宣言的目的是想表明這次農奴制改革的“正義性”,說“在對農奴們揭示出新的未來的時候,農奴們將會了解和感激地接受高貴的貴族們為了改善農奴的生活所做的重大的犧牲。”這顯然是美化貴族地主。   這個宣言還力圖向農民解釋,說農民由於使用土地,因而對地主履行義務,是完全必要的。宣言寫道:“如果沒有相當多的賠償或者自願的讓步,地主就不可能從農民那裡取得法律上規定讓他們得到的權利。如果使用地主的土地而不因此履行相應的義務,則是違反任何一種正義性的。”因此,宣言要求農民繼續對地主履行自己的義務,毫無怨言地忍受地主的剝削。   《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是一系列法令中根本的法令。它涉及到農民生活的兩個重要方面: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   在人身權利方面,《一般法令》規定:脫離了農奴依附身份的農民享有其他自由的農村居民同等的權利,諸如自由買賣,依法開辦和經營工廠以及種工業、商業和手工業作坊,加入行會、同業公會,有權起訴、出庭作證、參加選舉、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農民結婚和處理自己的家庭事務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根據這些規定,農民獲得了“人”的權利。他們不再像牲畜那樣可以任人買賣、典押或贈予了。   在財產權利方面,《一般法令》規定:“每個農民可以遵照自由農村居民有關法規,獲得不動產和動產為私產,可以轉賣、抵押和把它們作一般處理。”不動產有兩種:一種是宅園地,農民可以贖買;另一種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場、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對這些土地所有權的情況下,作為份地分給農民使用。份地數額不等,非黑土地帶,最高數額為3—7俄畝,最低為1—2.33俄畝;黑土地帶,最高者為2.75—6俄畝,最低為2,200平方沙繩至2俄畝;草原地帶根據各省農作物性質來定。農民可將份地贖買為私產,但須向地主繳納大大超過土地價格的贖金。同時法令還規定,如果現有份地超過最高數額時,地主有權割去超過部分。據統計,在非黑土地帶,割地占改革前農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帶21省則26.2%。   不僅如此,農民贖買份地之前,還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交納貨幣代役租和工役租。這樣的農民稱臨時義務農。農民在徵得地主同意,將份地贖為私產時,才終止臨時義務,成為自主農。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農民雖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經濟上仍然處於對貴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除此之外,根據法令規定在農村建立起來的一系列管理農民的機構,如村社、張、鄉理事會、鄉法院以及選出的村長、徵稅官等,特別是袒護地主的調停官的設立,使貴族地主對農民的壓迫更合法化了。貴族地主除了藉助沙皇政府的武力來鎮壓農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調停官吏和管理農民機構的人來規勸農民,讓農民安分守已,好好履行他們對地主所承擔的義務。   關於國有農民和皇室農民的改革,沙皇政府按照2月19日法令的基本原則,頒發了單行條例。國有農民可以完全保留其全部份地,這種份地的面積往往超過一般地主農民的份地。他們在贖買份地以前,仍然要照舊繳納代役租。皇室農民的人數約有100萬,他們的份地必須分期贖買,因為作為“頭號地主”的沙皇,不願白白地把土地還給農民。   關於農奴工人和領有制工人的解放則依據《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的一般法令》以及有關贖買條例進行。所謂農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領主的工業企業中服徭役的農民。只有在農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過土地的農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則不能領到份地。所謂領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廠和礦山工作的“工匠”。如果他們以前利用過耕地,也都可以領受份地,在完成賦役的條件下使用它。   2月19日法令雖然保留了濃厚的封建農奴制殘餘,但它還是一個資產階級改革的綱領,對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但是,解放農民的條件引起了農民和革命民主主義者的極大憤懣。由於贖金太高和服徭的時間過長,農民表示不滿。2月19日法令公布後,農民紛紛舉行暴動。1861年上半年,農民運動席捲了實行法令的43個省中的42個省,共發生農民騷動647次。在1861年一年內,共有2,034個村鎮發生了騷動。   革命民主主義者揭露了法令的實質和對農民的血腥剝奪。赫爾岑在《鐘聲》上公開宣稱“解放是一種欺騙”。奧加廖夫認為這是“舊農奴制被新農奴制所代替”。車爾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民眾語言,寫了一份革命傳單《領地農民的同情者向領地農敬》,揭露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同貴族地主的相互勾結,號召農民團結一致,做好起義的準備,反對地主和沙皇。   農民運動的高漲促進了學生運動的蓬勃發展。他們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徹底解放農民,分給農民土地。在農民運動和學生運動高漲的形勢下,革命民主派加緊活動。他們印小報、散傳單,號召青年建立革命組織,提出了為推翻封建專制制度和建立民主制度而鬥爭的綱領。但是,這些運動都遭到了沙皇政府的鎮壓。1862年沙皇政府竟然逮捕了革命民主派公認的領袖車爾尼雪夫斯基和傑出的政論家皮薩列夫。   這時,自由派公開轉到沙皇政府一邊,支持沙皇政府的政策。他們對2月19日法令歡呼雀躍,稱頌沙皇的“首創精神”和“堅定態度”,而對人民民眾的革命運動和革命民主派則持敵視態度,甚至呼籲政府對他們進行無情的鎮壓。列寧在斥責自由派的背叛行為時指出:“我們看到過自由主義者們對待60年代初的革命運動是何等怯懦和愚蠢……他們不是奮起捍衛被政府迫害的民主運動的首領們,而是袖手旁觀並替政府辯護。7。 農奴制改革的後果   農奴制改革以後,俄國進入了資本主義階段。可是,由於統治階級實行的這次改革是很不徹底的,因而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封建農奴制殘餘。   首先,改革既沒有改變封建專制政權的階級實質,也沒有改變地主土地占有制。貴族地主繼續掌握著國家政權,照舊控制著大量土地。地主的土地占有制是農奴制殘餘的經濟基礎。根據1877—1878年的統計,在歐俄49省的9,150萬俄畝私人土地中,有7,300萬俄畝以上的土地,即約80%的土地,是屬於貴族的。   改革沒有徹底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相反,農民的土地被地主割去了1/5以上,有些省份甚至達40%以上。同時,地主霸占良田和整塊的土地,將零星土地和沙地分給農民,地主的土地還像楔子一樣楔入農民土地之中,致使農民不得不以高價租種地主的這種楔形土地。   其次,工役制農奴經濟是封建農奴制殘餘的另一表現形式。八十年代中葉,在歐洲43省中,17個省是工役制農奴經濟占優勢,7個省是混合制經濟占優勢,另有19省是資本主義經濟占優勢。可見,工役制農奴經濟還占有相當大的比重。農民在缺乏土地的情況下,為了使用地主耕地、牧場和草地,被迫以最苛刻的條件向地主租佃,接受工役制剝削。   工役制剝削與資本主義剝削不同。它的基礎不是私有主的資本,而是土地;不是自由僱工,而是帶有高利貸性質的盤剝。工役制是徭役制的直接殘餘,是從徭役制向資本主義的過渡形態。列寧在分析工役制時指出:“工役制的實質就是農民用自己的農具和牲口耕種地主的土地,從而得到一部分貨幣報酬和一部分實物報酬。”8   封建農奴制殘餘,使農民在改革後仍然處於十分悲慘的境地。他們政治上仍然受壓迫,經濟上照舊依附於地主。他們承擔著贖金、貸款利息和贖買手續費的盤剝以及土地稅、自治稅和村社捐稅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的重壓。因此,廣大農民仍然常年在飢餓線上掙扎。   儘管如此,1861年農奴制度改革畢竟加速了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使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相適應,使資本主義在國民經濟許多部門中得以確立。俄國開始出現了一個新的社會經濟狀態。所以列寧認為,“1861年2月19日標誌著從農奴時代中成長起來的新的資產階級的俄國的開端”9。   在農業方面,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明顯地表現在農民階級的分化上。在農村,農民階級一方面分化出少數富農,他們擁有優良的牲畜、農具和大量土地資金,是農村中的資產階級。他們不僅購買農民所出賣的份地,而且還買進地主所出售的莊園。另一方面是分化出了一大批破產的農民,他們不僅失去了土地,而且喪失了其他生產資料,淪為農村中的無產階級。這些農村無產階級和農奴制改革所造成的無地農民就形成了一支僱傭大軍,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十九世紀末,根據全俄人口調查材料,俄國僱傭工人大約已有1千萬。   農民的分化促進地主經濟循著資本主義道路演進。農民破產後,由於失掉了馬匹和農具,不能再為地主服工役了,這就迫使地主不得不採取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農民的分化進一步破壞了自然經濟,農村和市場的聯繫也日益頻繁,這些都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在工業方面,資本主義也同樣得到了迅速發展。1861—1881年間,布匹的生產增加了兩倍,織布工廠排擠了手工織布業。1860—1890年,生鐵的產量由2,050萬普特增至5,660萬普特;鋼產量由1,250萬普特增至5,2000萬普特;煤的產量由1,800萬普特增至36,700萬普特。1866年俄國的工廠不到3千個,1903年已近9千個了。   隨著資本主義在工農業中的發展,國內市場的擴大,鐵路的修建也迅速增長。1865—1895年,俄國的鐵路已由3,374俄里增至31,728俄里。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初,俄國已基本完成工業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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