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也叫“地理輪迴說”、“地貌輪迴說”。關於隆起地表在外力作用下地貌演化過程的學說。1889年為美國地理學家戴維斯首創。分河流侵蝕輪迴、風蝕輪迴、冰蝕輪迴和海蝕輪迴。每一輪迴可分少年期、中年期、老年期不同階段,各演化階段具不同地貌特徵。他假定地殼抬升後再沒有上升和下降運動及大的氣候變化,由流水逐漸夷平地表,先從以下蝕為主的V型河谷的河流青年期開始,經過側蝕為主的壯年期,最後進入侵蝕微弱、谷地間地面降低成緩坡的老年期,整個地表被磨蝕成幾乎是起伏不大的平原,即準平原。然後地殼再上升進入第二個輪迴,往復下去。戴維斯的理論一直是地貌學的基本理論,影響長達數十年,對20世紀初期地貌學有較大的推動作用。當然用今天的科學水平來看,戴維斯高度抽象化、模式化,用生物的一般規律來分析地形演變,是不符合地貌發育演變的實際的。但是戴維斯所提出的地貌形態與侵蝕程度的關係仍然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