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猛

侯猛,男,出生於1976年,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編輯,現為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後人員。研究領域涉及司法制度、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

侯猛,江蘇人,生於1976年。18歲南下,入中南政法學院,25歲北上,入京大學法學院。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編輯,現為北京大學社會學系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後人員。研究領域涉及司法制度、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

法學博士 侯猛法學博士 侯猛
工作經歷

2004年7月-2006年5月,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專職編輯。
2005年10月-2007年9月,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暨社會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2007年9月至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校聘副教授。

學歷

法學學士,中南政法學院,1998。
法學碩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1。
法學博士,北京大學,2004。

社會兼職

法律和社會科學》編委、主要負責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文化研究院兼職研究員。

學術研究方向

司法制度、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商法。

主要論文及著作

[著作]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以司法的影響力切入》——侯猛
【圖書簡介】
最高法院是一個國家最高的司法機構,在中國它同時還是法院系統內的最高行政機構。此外,無論憲政結構如何,司法在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架構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侯猛的這一研究是有重要意義的。但這一研究的意義並不僅僅來自,甚至不是來自其研究對象的重要性。在我看來,研究對象的重要與研究的重要與否之間並不存在某種確定的關聯關係。
【本書目錄】
序 
致謝 
導論 
為什麼最高人民法院變得越來越重要?
為什麼研究最高人民法院?
為什麼以司法的影響力切入?
本書研究的學術意義 
本書的結構安排 
第一章 最高人民法院對市場的影響:個案研究 
法院影響市場 
法院與立法和行政權力的協調 
法院行為的溯及效力 
法官利益衡量的誤區 
附:另一個個案的補充 
第二章 計畫經濟體制下的最高人民法院 
計畫經濟體制下的法院定位 
經濟改造對法院的影響 
法院的政法治理方式 
為什麼控制下級法院及其問題 
第三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外部關係協調 
為什麼以經濟活動為中心? 
政治決定一切? 
行政對法院的影響 
法院對立法的解釋 
第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內部組織管理 
法院規制的作用 
司法解釋的制定和執行成本 
民商經濟案件的篩選標準 
第五章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知識生產 
法官的有限理性 
法官的知識來源 
司法競爭市場的形成 
專家問題 
媒體的社會建構 
法院知識傳統的形成 
第六章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決策過程 
法官制定政策中的利益競爭 
法院政策的意外後果 
法官決策的未預期成本 
法官決策中的信息選擇 
最高人民法院不是“最高法院” 
第八章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群體的角色 
大法官流動的現象 
離開法院的可能問題 
大法官算什麼?
大法官聲譽的界定 
大法官因何出名 
為什麼沒有因對法律的貢獻而出名?
大法官的公信力的真正構成 
法院人事改革的前景 
第七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 
公共政策法院問題 
分權:以建立抗訴審制度為中心 
司法自我約束的意義 
附錄1 美國最高法院對經濟的影響:一個述評 
法院規制促進聯邦國家的形成 
法院對行政規制權力的界定 
法院對私人產權的保護 
法院規制經濟功能的轉向 
附錄2 最高法院判決影響的工作原理 
附錄3 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原文 
中福實業擔保案”
“TMT商標案”
[文章]
1、“評述美國當代的國際法觀──兼論國際法解釋”,《法學雜誌》1997年第6期(CSSCI法學類期刊)。
2、“法律衝突問題的法理認識”,《江蘇社會科學》2000年第4期(第二作者)(CSSCI)。
3、“中國的後現代法學研究及其前景”,《法商研究》2001年第2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5)。
4、“WTO與中國法制變革的基本思路”,《江海學刊》2003年第2期(CSSCI)。
5、“司法改革背景下的政法治理方式──基層政法委員會個案研究”,《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3年第5期(CSSCI法學類期刊)。
6、“最高法院司法知識體制再生產──以最高法院規制經濟的司法過程為例”,《北大法律評論》第6卷第1輯(CSSCI集刊[2008-2009]),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最高法院規制經濟的功能──再評‘中福實業公司擔保案’”,《法學》2004年第12期(CSSCI法學類期刊)。
8、“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規制經濟──外部協調成本的考察”,《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5)。
9、“中國法律社會學的知識建構和學術轉型”,《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04年第3期。
10、“最高法院規制經濟的實證研究──以法院內部管理費用為分析視角”,《中外法學》2005年第2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3)(《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5年12月20日摘登)。
11、“最高法院公共政策的運作:權力策略與信息選擇 ”,《北大法律評論》第7卷第1輯(CSSCI集刊[2008-2009]),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12、“經濟體制變遷中的最高人民法院(1949-1978)”,《政法論壇》2005年第2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4)。
13、“‘法律的社會科學研究’研討會觀點綜述”,《法學》2005年第10期(CSSCI)(第一作者,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 法史學》2006年第2期轉載)。
14、“轉型社會的鄉村法律民族志:方法與對象”,《清華法律評論》第1卷第1輯,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15、“當代中國法學理論學科的知識變遷”,《法商研究》2006年第5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5)(人大複印資料《法學文摘卡》摘登)。
16、“美國最高法院對經濟的影響力:一個述評”,《法律適用》2006年第8期(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
17、“分支學科制度建設與中國憲法學發展”,《江海學刊》2006年第3期(CSSCI)(《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6年6月22日摘登)。
18、“最高法院大法官因何知名”,《法學》2006年第4期(CSSCI法學類期刊)。
19、“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的流動分析”,《法律科學》2006年第2期 (CSSCI法學類期刊)。
20、“‘法律與人文’研討會綜述”,《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第一作者) (CSSCI法學類期刊)。
21、 “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定位”,《清華法學》第七輯(CSSCI集刊[2008-2009]),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2、“學科對話何以可能?──‘法學與人類學的對話’研討會綜述”,《光明日報》2006年7月10日,學術版。
23、“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分析報告(2006)”,《法律適用》2007年第4期(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
24、“法律現象的實證調查:方法與規範──‘法律的社會科學研究’研討會綜述”,《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2期(CSSCI綜合類期刊No.1)(第二作者,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法史學》2007年第6期轉載)。
25、“後普法時代的法律傳播和公民守法”,《清華法學》第十一輯 (CSSCI集刊[2008-2009]) ,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6、“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分析報告(2007)”,《法律適用》2008年第5期(中文法律類核心期刊)。
27、“數據如此分組能否真實反映法學現狀──評《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學術影響力報告》‘法學部分’”,《法學》2008年第3期(CSSCI法學類期刊)(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 法史學》2008年第7期轉載)。
28、“法律引證的制度意義“,《社會科學研究》2008年第2期 (CSSCI)。
29、 “法律和人類學研究:中國經驗30年”,《法商研究》2008年第4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5)(《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8年第12期轉載、《高等學 校文科學術文摘》2008年第5期轉載)。
30、“判決書對民事司法解釋的引證”,《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31、“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比較優勢”,《北京大學學報》2008年第6期(CSSCI學報類期刊No.2)。
32、“上下級法院之間的司法行政關係”,《法制資訊》2009年第5期。
33、“CSSCI期刊:誰更有知識影響力?”,《北大法律評論》第10卷第2輯(CSSCI集刊[2008-2009])(《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9年第11期轉載)。
34、“中國法學院的社會科學:前景何在?”,《中國社會科學報》2009年8月11日。
35、“人類學語境中‘鑲嵌’的權利”(筆談),《法學研究》2009年第4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1)。
36、“中國的司法模式:傳統與改革”,《法商研究》2009年第6期(CSSCI法學類期刊No.5)
[編輯作品]
1、《法律與人類學:中國讀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與朱曉陽合編)。
2、《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6(執行編輯)。
3、《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7(執行編輯)。
4、《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8(執行編輯)。
5、《法律和社會科學》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9(執行主編)。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法理學”、“國際商法”、“法律經濟學”。
研究生:“法律、經濟與社會”、“法理學專題”、“法律職業倫理”(合講)、“法律方法”(參講)。

訪問簡況

2005年4月-2005年5月,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訪問學者。

主要學術活動

1、講演,午餐討論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2005年4月27日。
2、“法律的社會科學研究”研討會,北京,2005年5月28-29日(組織協調)。
3、“法律與人文”研討會,杭州,2005年10月29-30日(組織協調)。
4、主題發言,“中國憲政與司法權”學術研討會(Constitutionalism and judicial Power in China),巴黎政治學院,2005年12月12-13日。
5、“法學與人類學的對話”研討會,北京,2006年5月20-21日(組織協調)。
6、講演,法律記者沙龍第14期,北京,2009年4月24日。
7、主題發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研討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09年5月9日。
8、法律的中國經驗──“法律、文化與社會”研討會,北京,2009年6月20-21日(組織協調)。
9、主題發言,“二十一世紀‘法律與社會’運動在中國”,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2009年9月13日。
10、主題發言,“新中國法治建設與法學發展60年理論研討會”,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09年10月24日-25日。
11、主題發言,“和平崛起與中國法理學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2009年11月7日。
12、“經貿法學工作坊”系列,北京,自2009年5月5日始(組織協調)。
13、“法律經濟學席明納”系列,北京,自2009年5月25日始(組織協調)。

獨立主持研究課題

1、北京大學韓靜遠哲學教育研究資助項目(2005)。
2、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第三十九批一等資助項目(2006)。
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級科研課題項目(2007)。
4、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2008)。
5、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11工程”三期重點學科建設項目(2009)。

河北新世紀書畫院院長

侯猛,又名侯堃,男,1976年生於滄州。號散石,堃公。自幼酷愛書法藝術,臨習顏柳,後又臨習魏碑晉帖,善金石,行草,喜畫山水人物。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河北省美術家協會會員,河北省青聯委員,河北新世紀書畫院院長。
展覽
2000年 全國第八屆中青年書法篆刻作品展 北京
2001年 河北首屆捷安特杯書畫大賽 獲三等獎 石家莊
2001年 河北首屆旅遊杯書畫大賽 獲三等獎 石家莊
2002年 全國首屆蘭亭杯書法篆刻作品展 北京
2002年 榮獲石家莊市委、市政府頒發的“文藝繁榮”獎
2003年“杏花村杯”全國電視書法大賽 北京
2005年“藝術河北”進京展 中國美術館
2008年 水墨聯盟書畫展・廣州行 廣東
2008年 書畫回鄉展
出版
2002年《侯猛篆刻卷》 中國文聯出版社
2002年《中國書法》雜誌
2006年《中國當代藝術名家》侯猛卷 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
2007年《侯猛畫卷》 中國文聯出版社
2008年《水墨聯盟系列》 晨曦出版社
2008年《名片2008》侯猛卷 河北美術出版社
2008年《侯猛書畫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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