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雲東

余雲東

余雲東,男,漢族,1956年9月生,雲南石屏人,197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2月參加工作,雲南大學政治系研究生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2018年6月,余雲東(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余雲東余雲東
歷任雲南省委組織部辦公室秘書科科長,雲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秘書三處副處級、正處級秘書、農經處處長、楚雄州政府副州長、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黨組書記、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局長、雲南省菸草公司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據駐工信部紀檢組訊息: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余雲東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提起公訴

2018年6月,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余雲東(正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向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雲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余雲東,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普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1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余雲東利用其擔任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副書記、辦公廳主任,雲南省菸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且為親友非法牟利,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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