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余秋雨大師工作室”,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於公元2008年9月10日上午,在位於中國上海市華山路630號延安西路355號的上海戲劇學院內掛牌。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並承諾修建“余大師工作室”辦公用樓,並向余頒發了文化顧問證書。
爭議自“余秋雨大師工作室”掛牌後,社會各界一時譁然,成為茶餘飯後的笑料。
議點一:“余大師”是什麼“大師”呢?
在中國,國家機構依據行政制度,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後命名的“大師”職級稱號,有“中國象棋大師”、“美術工藝品大師”等。
而所謂的“余秋雨大師工作室”是以某市教委出面“掛牌”的“人名+大師+機構名”的命名方式,或乃絕無僅有,可謂史無前例,可能空前絕後。其中的“大師”稱號,既無行業分類,也沒法理依據,是引發爭議的焦點。
議點二:“余大師”配不配“大師”呢?
“余大師”以行文招市,有人推測為文類“大師”;而文類“大師”除了學校任命的教授,學術界對品學卓越的學界泰斗尊為“國學大師”,同時代的王國維、陳寅恪等也沒政府掛牌給予“大師”稱號之說,以余某的學術人品,似離“大師”還相去甚遠,招睞一眾唏噓實所難免。
余秋雨本人對被稱為‘大師’一事如是說:“在聽到成立‘余秋雨大師工作室’這個訊息後,我曾作過幾次努力,“希望刪去‘大師’這兩個字,但沒有成功。後來我想,比‘大’字等級更高的是‘老’字,一個人先成‘大人’才能成為‘老人’,那么,既然我已經做了大半輩子的‘老師’,那就後退一步叫叫‘大師’也可以吧。”
余秋雨並表示,工作室是他的一個休憩和總結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