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異的攤銷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異的攤銷方法是指企業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方法確定相應的分攤方法採用一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其應分攤的成本差異,應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或當月月末)隨同低值易耗品計畫成本並計入有關成本費用;採用分次攤銷或五五攤銷法攤銷的低值易耗品,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於低值易耗品報廢時,一次進行分攤,在低值易耗品領用時或分次攤銷時,不分攤成本差異。工業企業分期攤銷的低值易耗品,應分攤的成本差異,在領用時可一次轉入“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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