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漁期

休漁期是禁止漁船捕魚作業的措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宣布的規定,於1999年夏季開始,在南中國海推行。當初規定為6月1日至7月30日共兩個月,由2009年起延長多15天,提早於5月16日開始,至8月1日結束。受影響的捕漁區除了中國的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外,還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每年6月1日至9月16日是溫州一年一度的休漁期,而在此之前,已有部分大漁船紛紛自發提早休漁
據菜籃子集團錦繡農貿市場相關負責人說,眼下部分水產品缺貨和休漁期有一定關係。不過,他也表示,今年水產品的供應量基本處於緊張態勢,一方面是受海水污染和捕撈過度的影響,東海水產品的量正逐年下降,另一方面漁民也在不斷減少。水產品價格因此也是漲多降少。
“上個月,小黃魚一斤四五十元,昨天進價就要一百十元。”張隆指著價目牌說,小黃魚的時價基本上加價二三十元。而其他海鮮,像白膏江蟹,則漲了七八十元。華僑飯店中餐廚師長鄭武說,想吃到和以前價位相當的魚鮮,如今選擇範圍確實很小,不僅量少而且身價飛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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