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業
哈卡生於的南波希米亞的Trhové Sviny。中學讀於捷克布傑約維采,後進入布拉格大學攻讀法律。1896年成為法學博士。之後在布拉格的波希米亞王國國務會議(僅有限權力)工作。不久,一次大戰爆發,他在維也納的最高行政法院(負責內萊塔尼亞的部分)擔任法官。 戰後1918年,哈卡成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1919年成副主席。1925年成該法院的主席。他成為在捷克斯洛伐克知名的法律工作者,並精通在英美法系與國際法。他也是英國文學的翻譯人,藝術及詩的收藏家),也為立法會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