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比利亞美洲國家

從19世紀後葉開始使用的,它指的是那些曾經是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地的美洲國家,而原宗主國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一些情況下也被歸於這個概念之內,比如後來的伊比利美洲國家組織就包括了西、葡兩國。

概況

伊比利亞美洲國家是指包括拉丁美洲19個講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的國家以及歐洲伊比利亞半島的西班牙、葡萄牙和安道爾在內的22個國家。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首腦會議 (Ibero-American Summit) 全稱為“伊比利亞和拉丁美洲講西班牙語和葡萄牙 語國家首腦會議”,由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倡議,並得到拉美講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國家的積極回響和支持。首腦會議每年召開一次。首屆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首腦會議於1991年在墨西哥瓜達拉哈拉舉行。

秘書處

伊比利亞美洲合作秘書處是首腦會議的第一個常設機構,其職能是協調首腦會議所制訂的各項地區合作計畫的實施;秘書處不得侵犯各國主權,不享有任何形式的治外法權,不能取代現有的任何國家組織。總部設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

成果

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
1993年7月在巴西舉行的第三屆首腦會議發表了關於加強團結與合作、根除貧困、重開南北對話以及呼籲結束對古巴經濟封鎖的《薩爾瓦多會議最後檔案》。 
1997年11月在委內瑞拉舉行的第七屆首腦會議通過了旨在完善和加強民主制度以及譴責美國赫爾姆斯-伯頓法的《瑪格麗塔聲明》。
2003年11月,第13屆伊比利亞美洲國家
首腦會議在玻利維亞聖克魯斯舉行
2000年11月在巴拿馬舉行的第10屆首腦會議通過的《巴拿馬聲明》,要求與會各國重視和解決本國青少年中存在的貧困、衛生和教育設施不足、家庭暴力以及童工等問題。
2002年11月在多米尼加共和國舉行的第12屆首腦會議簽署了加強合作,尋求持續發展、社會公正和有效地參與全球化的《巴瓦羅聲明》。
2003年11月,第13屆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玻利維亞聖克魯斯舉行。
2004年11月,第14屆首腦會議
在哥斯大黎加聖何塞舉行
2004年11月在哥斯大黎加舉行的第14屆首腦會議通過的《聖何塞聲明》,呼籲加強本地區國家之間及與其他地區國家之間更為廣泛的合作,讓更多的人接受到公正、平等和高質量的教育。為加強協調22個國家間的合作,增進各國在歷史、社會和經濟等領域內的聯繫,會議還通過了設立伊比利亞美洲國家常設秘書處的章程。>>
2005年10月在西班牙薩拉曼卡舉行的第15屆首腦會議通過的《薩拉曼卡聲明》,重申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願加強與其他地區,特別是歐盟的合作,強調增加人民福利和就業機會,保障民主權利等。
2006年11月4日,第16屆首腦會議
在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舉行
會議接納安道爾為新成員國,並正式啟動設在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的伊比利亞美洲國家常設秘書處。 烏拉圭人恩里克·伊格萊西亞斯2005年10月1日起任首任秘書長,任期四年。
2006年11月3日至5日,第16屆伊比利亞美洲國家首腦會議在烏拉圭首都蒙得維的亞舉行。本屆首腦會議的主題是“移民與發展”。會議簽署並通過了《蒙得維的亞宣言》和《蒙得維的亞移民與發展共識》等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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