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國家及省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市水庫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
(七)組織擬訂振興老工業基地、區域協調發展及資源型城市轉型,促進區域經濟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市級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市級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糧食、棉花和食糖等儲備。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相關工作。
(十一)起草涉及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管理辦法和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十二)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全市交通戰備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制定全市中長期煤炭、電力、新能源等能源規劃,負責能源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其它行業規劃的銜接平衡;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產業管理;負責能源行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重大示範工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能源各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保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十四)承擔市大小興安嶺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行企業債券及債券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風力發電項目專題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伊春風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華能伊春熱電廠項目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湯嘉鐵路籌建處、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合作辦公室、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建設節約型社會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建設低碳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中央投資項目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掛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和市政府稀土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文書檔案管理、信息及信息安全、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電子政務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與省際間的橫向經濟協作和重大經濟技術活動洽談活動;承擔國家、省巨觀經濟信息的蒐集、整理和傳遞工作;負責市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及友好關係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服務工作。
發展規劃政策法規科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統籌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編制服務業發展專項規劃;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組織起草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科
監測分析全市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省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提出巨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研究提出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動用市內物資儲備的建議。
經濟體制改革科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編制和實施相關建設規劃;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投融資辦公室
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森工、地方);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資金來源;編制重大投資項目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大項目實施,開展大項目會辦、督辦和考核;分析項目進展情況,實施項目公示;研究制定籌措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政策措施、融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城市化發展戰略,提出規劃;負責中央、省補助地方基建項目年度計畫的呈報和轉發下達;研究擬定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管理辦法,檢查監督投融資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市重點建設資金、國家預算內地方統籌基本建設投資、市機動財力基本建設投資。承擔市中央投資項目領導小組綜合協調組的日常工作。
項目辦公室
按照國家投資體制改革規定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結合全市經濟發展總體規劃,負責對口省發改委各類項目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市級審批、核准、備案許可權範圍內前期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各縣(市)、區(局)黨政領導班子大項目建設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收集和了解國內外投資信息,組織論證,選擇具有全局意義的全市重大前期項目,進行年度重大前期項目排隊,並做好推進工作;負責全市擬申請省級重大項目前期資金的項目審查工作,指導項目單位編制項目前期工作方案,做好省級重大項目前期資金爭取工作;負責對口省森工總局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查、呈報工作,組織全管局的林業企業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研究國際資本的動態,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的審查、呈報工作,按國家和省規定許可權審查、呈報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全市已確定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了解和掌握國內外各產業發展最新動態、分析相關產業發展趨勢,根據國家和省產業指導方向,結合全市實際,組織論證、篩選、謀劃和培育起點高、輻射面大、牽動力強的重大項目,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為全市對上爭取和招商引資做好項目儲備;負責承辦農業發展利用世行、亞行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承擔項目謀劃諮詢論證工作。
地區經濟科
負責制定全市低碳城市發展規劃,負責低碳城市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銜接平衡地震、土地、測繪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指導地區經濟協作;負責審核環境綜合整治、環保基礎設施項目。編制“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承擔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市建設低碳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以工代賑辦公室及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村經濟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業、氣象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和爭取國家、省投資項目;負責農村經濟方面投資項目管理。聯繫和銜接西部開發涉及我市有關方面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編報平衡移民後期扶持項目,管理、稽查、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髮放和項目實施。
社會發展科(高技術科)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相關投資項目的申報和管理。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能源科
負責全市風電、熱電、水電、生物質發電和電網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制定能源發展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負責電力緊急調度;承擔能源裝備、能源國際合作、能源行業節能和綜合利用等工作;制定煤炭生產開發規劃;負責煤礦新建項目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制定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劃及項目管理。按規定許可權承擔油、氣管理職責;負責項目申報、備案工作;負責聯繫油、氣公司駐我市企業。承擔市風力發電項目專題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華能伊春熱電廠項目協調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伊春風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經濟貿易科
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擬訂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擬訂現代物流、糧食流通基礎設施、農產品批發市場、口岸邊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流通領域基礎設施項目安排意見;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全省糧食政策的擬定;提出糧油、化肥等重要商品省級儲備計畫建議;承擔重要物資綜合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和監管非上市企業 (公司)發行企業 (公司)債券;牽頭推進產業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承擔市發行企業債券及債券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政府與國家開發銀行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合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項目建設管理科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市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竣工驗收及項目後評價工作;負責全市招投標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起草本市招投標綜合性政策規定,負責市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投標方案的核准;管理市級評標專家庫,受理招投標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對招投標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處理。組織省發改委委託的中央、省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預驗收。
稽察辦
負責對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稽察工作,監督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違規問題進行處理。
林業生產科
負責研究提出林管局的林業經濟發展戰略。提出森工企業的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負責編制下達伊春林管局系統各項生產計畫,並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負責林管局木材生產總量控制及計畫管理;參與林業生產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林業生產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參與天然林保護工程的組織實施及公益林、商品林的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木材精深加工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制定年度計畫,參與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呈報和前期工作,參與相關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
政工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委機關表彰工作;負責做好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主管全市經濟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和推動信息化進程。一是負責全市信息系統建設和管理,編制實施全市信息系統建設規劃方案。以國家和省信息套用標準化為依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信息管理和檢查。組織信息網路工程項目的論證、技術鑑定和具體實施工作;二是負責全市信息化網路建設的指導和管理;推動全市信息化進程,對基層信息中心進行業務指導。為黨政機關巨觀經濟調控提供經濟規劃、預測、監測等服務;負責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模型的研製與開發,建立我市巨觀經濟發展模型體系。三是負責計算機網路的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網路設備安全保密工作,確保網路系統安全運行;負責發改委、全市的網路與信息安全規劃、設計和監察;負責各類資料庫的開發、研究、建立、套用和管理。
研發中心
負責收集和了解國內外項目投資信息,組織論證、研發拉動全市經濟發展的經濟轉型、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重大項目;負責市級項目庫的管理,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效益的原則,對項目庫充實調整完善。
節能減排科(環資科)
負責全市節能減排年度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負責全市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規劃和方案的編制;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市污水、垃圾、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等項目的審核上報、爭取國家和省資金及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認證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建設節約型社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振興辦
做好《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規劃》的實施,組織申報規劃內項目,做好規劃中政策的研究並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政策的爭取工作;組織擬訂林業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規劃;制定年度經濟轉型專題推進實施方案;負責經濟轉型工作的綜合協調、推進落實和督促反饋;組織謀劃和申報經濟轉型專項。承擔市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掛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並指導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組織擬訂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規劃,負責國民經濟、交通戰備潛力調查;經濟動員預案;交通民用運力預案編制;專業保障隊伍訓練、演練;爭取國家項目和資金;組織擬訂全市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指導、檢查、協調國防交通有關工作。
交通科
負責制定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銜接平衡交通、郵電和通信行業發展規劃;負責審核、呈報國家和省出資的交通基本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交通基建項目前期工作,參與重點項目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對上爭取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研究制定扶持政策。
工業科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全市年度工業生產計畫指標的編制工作,振興老工業基地國債項目的申報工作,全市工業重點建設項目推進工作和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負責石油、石化、天然氣和地方小油田、小氣田行業的分析、規劃、管理和協調;負責投資項目管理。承辦稀土行業發展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