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大家知道,在進行開放式基金投資,申請購買基金時,到底是按照購買的金額提出申請?還是按照購買的份額提出申請?這是必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同樣,在贖回基金時,到底是按照份額提出申請?還是按照金額提出申請?也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我國目前是採取金額申購,份額贖回方式進行申請的辦法。而在國外,則也有採取份額申購,金額贖回方式進行申請的辦法。本詞條僅討論份額贖回的問題。那么,什麼是份額贖回呢?下面就給出份額贖回的定義。
【定義】
例如,一個投資者提出申請賣出50000份基金,而不是賣出50000元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