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公務員局

(三)協助省公務員局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擬訂公務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承辦相應工作。 (七)完善公務員申述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關於公務員錄用、登記、考核、任免、獎懲、職位管理、交流、培訓、辭職辭退、申述控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管理規範性檔案,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公務員職位標準、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建立行政機關公務員“確責、履責、問責”責任體系,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三)協助省公務員局組織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擬訂公務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並承辦相應工作。
(五)完善公務員交流制度,擬訂公務員調任、轉任、掛職鍛鍊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
(六)完善公務員培訓制度,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公務員通用能力席位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指導全市公務員培訓,承辦公務員對外交流與培訓工作。
(七)完善公務員申述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八)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任免議案,辦理市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任免手續。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全市行政機關副科級以下公務員任免、考核、交流的相關手續。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上報國家、省表彰獎勵和以市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獎勵制度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懲戒政策。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王磊,男,漢族,1962年8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入黨,碩士研究生,仙桃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公務員局局長。 負責局黨組工作,負責公務員局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財務工作。
吳軍,女,漢族,1968年8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6年5月參加工作,1989年入黨,大專文化程度,仙桃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公務員局副局長。分管計畫調配和公務員管理工作,分管計畫生育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及公務員局內設科室。
孫耀雄,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9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入黨,大學文化程度,仙桃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公務員局副局長。 分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勞動監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調解仲裁科、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仙桃技校資產管理辦公室,聯繫仙桃市高級技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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